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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搜查│易潔鑊唔使不斷換 原來可以「補鑊」重生永續使用

社會事

一線搜查│易潔鑊唔使不斷換 原來可以「補鑊」重生永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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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搜查│易潔鑊唔使不斷換 原來可以「補鑊」重生永續使用

2024年03月13日 13:30 最後更新:15:21

 易潔鑊唔使不斷換,原來可以「補鑊」重生永續使用。

環保除了回收、重用之外,其實亦可以把舊物修理,以焕然一新的姿態再延續它的壽命。根據統計,香港每年會棄置150至200萬隻煮食器皿,其中包括易潔鑊。易潔鑊不易「黐底」,而且方便清洗,受到大眾喜愛,有些家庭幾乎每次煮食都會用它。然而,當易潔鑊使用了大約半年至一年後(視乎使用情況和頻率),易潔鑊的塗層便會損耗,不但會影響不易黏底的功能,還有可能導致化學成分釋放到食物中。由於香港至今亦沒有相應的回收機構,所以,大部分人會選擇把易潔鑊直接棄置。

易潔鑊翻新公司聯合創辦人林翊行(《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易潔鑊翻新公司聯合創辦人林翊行(《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過往很少聽到香港有易潔鑊回收的服務,不過,HOY TV節目《一線搜查》就訪問了一間專門為香港人「補鑊」的社企。易潔鑊翻新公司聯合創辦人林翊行表示,只要是不黏性塗層,無論是易潔鑊、電飯煲煲膽,還是不銹鋼容器,都可以進行修補。

易潔鑊翻新工序:使用高溫將易潔鑊上的污垢碳化。(《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易潔鑊翻新工序:使用高溫將易潔鑊上的污垢碳化。(《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他更指出,易潔鑊的翻新工序其實並不困難,只需使用高溫將易潔鑊上的污垢碳化,然後進行打磨和重新噴上塗層,就可以為鑊具重新帶來新生命。

易潔鑊翻新工序:重新噴塗上塗層。(《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易潔鑊翻新工序:重新噴塗上塗層。(《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林翊行又指,翻新易潔鑊在環保、成本和食品安全上都有一定的好處。難以分解的塗層會對環境造成影響之外,若果直接丟棄,對環境保護構成很大壓力。而翻新易潔鑊一般只需花費一百至二百元,比重新購買過一隻新易潔鑊價格少一半甚至更多;且翻新後的易潔鑊能比原來的正常使用時間長兩至三成(視乎使用情況和頻率)。而定期翻新易潔鑊更可以避免塗層上的化學成分釋放到食物中,令大家食得更安心和安全。另外,易潔鑊其實可以無限次地進行翻新修復,「無限復活」以延長它的使用時間。

已翻新的不黏性塗層煮食器皿(《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已翻新的不黏性塗層煮食器皿(《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目前,社企翻新的易潔鑊主要來自於餐廳、酒店和公共場所,有些食肆的廚師,差不多每星期都有十幾隻易潔鑊交來修復,可見此服務亦相當受歡迎。因此,林翊行亦希望翻新易潔鑊的概念能廣泛推廣和普及到所有市民,齊齊可以為社會環保出一份力。

更多詳情請到網站收看:HOY TV《一線搜查》

不少人也會投資買賣物業,投資有回報但同時亦存在一定的風險,例如買賣舊唐樓物業,樓價雖然低,但相對有好多「手尾」要跟。

HOY TV節目《一線搜查》收到觀眾張先生報料,指自己在今年初購入一個在觀塘市區,實用面積估計約300至400平方呎,已經有59年樓齡的單位。單位以100萬元低價出售,不過便宜沒好貨,這個單位不但有僭建劏房,還有漏水問題,而且附送6年左右的租約。張先生在買入單位前,已經知道該單位所存在的問題,他表示打算在收樓後,自行清拆僭建和解決漏水問題,但原來問題並不是他想像般簡單。

觀眾張先生向HOY TV節目《一線搜查》報料,指自己在今年初購入一個在觀塘市區的平價舊樓,但這個單位不但有僭建劏房,還有漏水問題,而且附送6年左右的租約。雖然張先生在買入單位前,已經知道該單位所存在的問題,但原來問題並不是他想像般簡單。(《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觀眾張先生向HOY TV節目《一線搜查》報料,指自己在今年初購入一個在觀塘市區的平價舊樓,但這個單位不但有僭建劏房,還有漏水問題,而且附送6年左右的租約。雖然張先生在買入單位前,已經知道該單位所存在的問題,但原來問題並不是他想像般簡單。(《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該單位的前業主在2009年與一名陳姓男子簽了一份長達20年的租約,租約為期20年,距離2029年,到現在還有6年左右的租約;租約訂明每月租金只是7,000元,而且包管理費、差餉和地租。而承租人將單位改建為7間劏房分租,並成為該單位的「二房東」。

觀眾張先生購入觀塘市區平價舊樓的單位,不但有僭建劏房,還有漏水問題,而且附送6年左右的租約。(《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觀眾張先生購入觀塘市區平價舊樓的單位,不但有僭建劏房,還有漏水問題,而且附送6年左右的租約。(《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新業主張先生在收樓後希望清拆僭建物,便聯絡該「二房東」協商,希望「二房東」用半年時間,讓他的租客搬走,並提早終止租約,以便進行清拆工程。沒想到「二房東」竟然獅子開大口,表示自己已投資了一大筆,不可能配合無條件終止租約,要求張先生賠償3年租金,即共約25萬元才肯離開。

該單位的前業主在2009年與一名陳姓男子簽了一份長達20年的租約,租約為期20年,距離2029年,到現在還有6年左右的租約;租約訂明每月租金只是7,000元,而且包管理費、差餉和地租。(《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該單位的前業主在2009年與一名陳姓男子簽了一份長達20年的租約,租約為期20年,距離2029年,到現在還有6年左右的租約;租約訂明每月租金只是7,000元,而且包管理費、差餉和地租。(《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在《一線搜查》記者追查下,發現陳姓「二房東」原來在觀塘區做地產代理生意,經常與一名羅姓女子聯名收購區內舊樓或承租物業,再改建成劏房放租。而根據法庭資料顯示,該女子在2010年曾因拖延執行屋宇署清拆令被判監一個月。曾有報道指,兩人在觀塘區曾持有49個物業,而當中四分三曾被屋宇署釘契,他們手頭上的物業,總數有近百次的釘契紀錄。《一線搜查》記者直接去「二房東」陳先生的地產鋪,打算找他回應僭建問題,不過陳先生甚少回鋪頭,所以記者便致電絡陳先生。記者第一次致電他時,他得知記者來意後,沒有任何回應,並掛斷電話;而在記者第二次致電他,他更是聽也沒有聽,直接收線。

根據現行法例,業主若不遵從清拆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港幣20萬元,之後罪行每持續一日,會每日罰款2萬元。(《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根據現行法例,業主若不遵從清拆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港幣20萬元,之後罪行每持續一日,會每日罰款2萬元。(《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一線搜查》向大律師李健志查詢法律意見,李大律師指出,不論業主或租戶,一旦收到政府發出的清拆令,必須履行清拆令所提的及的內容;而根據租約條文所示,當中提及在租賃期內,如該單位涉及政府收地、重建或清拆而導致承租人未能繼續在該單位中居住,租約會可立即自動終止作廢,承租人需無條件地搬出。換言之,在今次事件中,張先生可在毋須賠償給租客的情況下終止租約。

大律師李健志指出,不論業主或租戶,一旦收到政府發出的清拆令,必須履行清拆令所提的及的內容。換言之,在今次事件中,張先生可在毋須賠償給租客的情況下終止租約。(《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大律師李健志指出,不論業主或租戶,一旦收到政府發出的清拆令,必須履行清拆令所提的及的內容。換言之,在今次事件中,張先生可在毋須賠償給租客的情況下終止租約。(《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李健志又指出,超過三年的租賃,必須根據《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第219章)第4(1)條,以契據(Deed)形式訂立,簽訂手續要符合契據的程序,而不是用現在這份標準合約;因此,這份長達20年的租約其實未必具法律效力。

就這幢樓的僭建問題,《一線搜查》向屋宇署查詢,署方回覆指,涉事的大廈是屋宇署「大規模清拆僭建物行動」的目標樓宇之一。在去年4至8月期間,屋宇署已向該大廈須予以取締類別的僭建物發出96張清拆令;而截至今年6月,屋宇署已就約50張未遵從的清拆令,向有關業主發警告信;在未來,署方表示會繼續跟進清拆令的遵辦情況 ,並考慮對無遵從的業主提出檢控。

屋宇署表示,涉事的大廈是屋宇署「大規模清拆僭建物行動」的目標樓宇之一。在未來,署方會繼續跟進清拆令的遵辦情況 ,並考慮對無遵從的業主提出檢控。(《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屋宇署表示,涉事的大廈是屋宇署「大規模清拆僭建物行動」的目標樓宇之一。在未來,署方會繼續跟進清拆令的遵辦情況 ,並考慮對無遵從的業主提出檢控。(《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更多詳情請到網站收看:《一線搜查》: 530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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