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霸唔交租留低垃圾一走了之,現行程序難收樓業主蝕錢兼傷神。
作為業主,最怕就是遇到租客賴皮不交租,HOY TV《一線搜查》就接獲觀眾鄺先生申訴,指自己遇上了長期欠租的租客,折騰差不多半年時間才能收樓,不但損失約7至8萬元,更加無從向租客追回欠款,他批評現行法例對業主保障不足,希望相關部門可以簡化收樓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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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鄺先先向《一線搜查》申訴,指他的單位遇上「租霸」,前後花了5個月時間才可收回單位,損失金錢還有精神和時間。(《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租客在屋內遺留大量傢私、雜物和垃圾,要鄺生自費清理。(《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鄺先生損失約7至8萬元,指現行制度下難以向租客追討。(《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向土審處申請收樓有三個程序,鄺先生希望可精簡收樓程序。(《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謹記租約要打釐印,否則土地審裁處不受理相關的法律程序。(《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鄺先生建議地產公司建立一個資料庫,將租霸的個人或家人資料紀錄在案。(《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希望當局檢討法例,平衡租客與業主利益。(《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業主鄺先先向《一線搜查》申訴,指他的單位遇上「租霸」,前後花了5個月時間才可收回單位,損失金錢還有精神和時間。(《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鄺先生於1995年買入單位自住了二十多年,在2021年便放租出去;他指租客由地產公司介紹,當時租金是$10,500。鄺生說租客交租一向不準時,多數會遲兩、三星期。直到去年10月租約到期,鄺生本著「做生不如做熟」,於是與姓邱的租客談續租。新租約租金由$10,500加至$12,000,怎料租客邱生交了兩個月租後,就沒有再交過。他表示,租客育有一對中學生的孖女、年約四、五十歲兩公婆,一個完整家庭以為會較穩妥,誰知對方原來是租霸。
租客在屋內遺留大量傢私、雜物和垃圾,要鄺生自費清理。(《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鄺先生指,叫對方交租,對方就說老闆未出糧。見對方無意交租,鄺先生決定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但他說手續很繁複,花了很多時間與精神,希望可以精簡程序。鄺先生坦言:「扣除按金,(租客)欠咗我5個月租,總共6萬蚊;另外又留低一大堆垃圾要我跟手尾!」
鄺先生損失約7至8萬元,指現行制度下難以向租客追討。(《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鄺生遇到的雖然不算是惡租霸,但對方耍賴已經令他十分煩擾,加上原來向土審處申請收樓也很繁複。一般而言,如果業主想收回單位,第一階段,業主要向土地審裁處遞交《申請通知書》,申請收回單位,以及要填一張俗稱「門口紙」的通知書;之後將「門口紙」的副本寄給租客及貼在門口3日。完成相關行動後,要填寫《送達確認書》,再去土地審裁處宣誓。
向土審處申請收樓有三個程序,鄺先生希望可精簡收樓程序。(《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第二階段,如果租客收到「申請通知書」之後,7日內沒有提出反對,業主可以申請判決書。如果租戶堅持不交回欠租,業主就可以去第三階段,向執達主任申請執行收樓令,由執達主任收回單位。而要進行這些法律程序收回單位,最重要是租約有打釐印,否則土地審裁處不受理。
謹記租約要打釐印,否則土地審裁處不受理相關的法律程序。(《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不過,找執達主任亦不代表可以即時收回單位。首先,執達主任與業主會將「遷出通知書」交給租客,通知他要7日內搬走。如果對方還未遷走,執達主任會再通知租客一個最後的交還日期,到了最後交還日,執達主任便會上門將單位内所有物品清點。不過,這個過程也不一定順利。
鄺先生建議地產公司建立一個資料庫,將租霸的個人或家人資料紀錄在案。(《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鄺先生分享:「我同執達吏上嚟收樓,中午嚟嗰兩公婆都仲未起身,佢又要求再俾啲時間佢搬走啲嘢。」執達吏指屋內的東西屬租客擁有,他有權搬走,於是鄺先生只好再給他們多一天時間搬遷。不過,前前後後已糾纏了5個月,期間對方一直沒有交租,鄺先生損失的除了金錢,還有精神和時間。
清走雜物費用、重新裝修,加上租客拖欠5個多月租金和法津程序開支,鄺先生指他大約損失7至8萬元,但他心知根本無從追討。「我冇呢個租霸嘅新地址,因為入稟小額錢債要話俾小額錢債知佢個住址喺邊度,否則張傳票交唔到俾佢就冇意思。」鄺生就質疑為何法律是保障租霸,不保障小業主。他又希望土地審裁處可以考慮簡化收樓程序,減少業主損失。
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希望當局檢討法例,平衡租客與業主利益。(《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其實,像鄺先生的例子,在香港只是冰山一角。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指,用5個月時間可以收回單位尚算幸運,他分享曾收過一宗個案,足足拖欠了52個月租,糾纏4年才完成。他補充,租客欠租後一走了之,人去樓空,業主確實難以追討損失。「唔知喺邊度搵呢個人,佢連職業都係浮動,我派傳票俾佢,佢都冇收到。」他希望政府可以檢討相關法例,平衡租客與業主之間的利益。佘慶雲亦表示,現時只有在講座中教育會員(業主)審慎選租客,提高業主對物業出租的認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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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遊大馬,並透過小紅書預約當地一名司機兼導遊,怎料到達當地後猶如被「賣豬仔」,更遭遇車禍受傷,導遊失蹤拒絕認責,事主後悔錯信小紅書:未必網上睇到就係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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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小紅書預約導遊 到達當地後猶如被「賣豬仔」
《一線搜查》接獲觀眾報料,市民陳小姐與家人於今年一月前往馬來西亞自由行,出發前她參考小紅書的推介,透過微信聯絡了當地一名導遊,並預約包車服務。陳小姐指,預約該名導遊是因為看到有不少人推薦,「選擇佢(導遊)嘅原因係因為小紅書上面好多用戶推薦佢,話佢好似幾熱情,我哋好信任佢嘅原因就係佢識廣東話同普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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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料,當陳小姐一行人到達當地後,猶如被「賣豬仔」,每天由不同司機接載,「佢哋應該係同一個人,第一日見到佢(導遊),係佢接我哋;跟住第二日,佢就安排咗第二個人嚟車我哋,佢話係佢姑丈嚟嘅;第三日,佢又換咗個司機,就同我哋講係佢表弟。」
包車遭車禍 「網約導遊」無報警 路邊截車求救
行程至第三天,陳小姐與家人更遭遇車禍,「我哋六個人入面,其實有三個人都受咗傷,其中兩個係擦損、撞瘀。我當時比較嚴重啲,口同鼻一直流血,當時都好驚,因為我唔知馬來西亞嗰邊call白車係點call,我哋係路邊度等,又流緊血,持續十幾分鐘都冇白車、都冇警察嚟。」陳小姐指,撞車後自己受傷嚴重,鼻樑被撞裂,「成塊面、成個鼻都係腫,包括眼角位置全部都裂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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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他們要求導遊幫忙在街上攔截車輛,陳小姐與家人被送往當地一間公立醫院,進行止血、洗傷口及電腦掃描。「佢哋醫院唔接受我呢個病人,原因係公立醫院佢哋放假,要去到年初三之後或者年初四後先會有人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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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指,導遊原本答應會幫忙尋找醫生,但聲稱已經致電查詢五間專科醫院均未有營業。最後更稱沒有找到醫院,著眾人回香港再處理傷勢。至於費用方面,對方初時稱可以雙方商量,惟至當天下午便失去聯絡,未有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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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導遊」失蹤 事主報警
平日透過微信與導遊溝通,但事發後已被對方封鎖,陳小姐在不知如何處理下,最終決定報警求助。「報咗警,留低晒所有資料,警察叫我哋返屋企等消息。我又重新將之前受傷啲相,同埋想搵到導遊出嚟同佢傾嘅問題,都有同警察WhatsApp講多次,咁個警察都有話同我哋跟進,但去到最後冇咗回事。因為我發現佢個WhatsApp有開自動刪除功能,即係我今日同佢講嘅嘢,佢聽日就會自動刪除咗。我唔明點解一個政府機構,係可以咁樣去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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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搜查》在小紅書推介涉事導遊的帖文中發現,近一、兩個月仍有不少人想聯絡他包車。記者隨後透過微信聯絡對方,他初時非常熱情推介行程,包車開價每日500元馬幣(折合約880港元),然而當記者表明身份並問及其關於陳小姐的事件後,就迅速遭對方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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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信小紅書推介 事主:未必網上睇到就係事實
意外發生至今已經超過一個月,陳小姐的傷勢仍未復元,仍要等待安排接受手術,「醫生話眼角撞裂位置唔需要做手術,純粹鼻樑要做手術。(有冇擔心個費用會好貴?)擔心呀,同埋始終係塊面到,都擔心影響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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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說,是希望透過自己的經歷,提醒市民去旅行前一定要小心留意,「我建議真係搵返旅行社處理,經旅行社包車同埋導遊會安全啲,因為有起事上嚟,你起碼知道導遊嘅身份信息,始終公司承擔責任上會好啲。經過今次件事,未必網上睇到就係事實,真係要搵多啲資料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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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於陳小姐未有購買旅遊保險,若果導遊拒絕承擔責任的話,則需要自己支付所有費用。有保險業界就指,旅遊保險除了有意外保障之外,最重要是萬一出事可以在當地得到緊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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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指,目前大部分市面上的旅遊保險亦涵蓋包車服務,「包車發生嘅意外就係交通意外,由交通意外引起的傷亡及醫療費用均受到旅遊保險的保障,我哋相信包車同普通使用交通工具分別唔大。而最重要、最重要,我個人覺得除咗醫病或死亡保障,就係廿四小時的緊急支援服務,緊急支援服務可以提供一啲意見俾你,甚至幫你搵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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