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的規例將於下月22日實施,首6個月是適應期。政府早前走訪的中小食肆中,至今約八成未做準備。
環境運動委員會主席、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榮譽會長黃傑龍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環境運動委員會主席、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榮譽會長黃傑龍說,法例生效後仍有半年適應期,他不太擔心實行會有太大問題,但強調,要轉用例如木製的即棄餐具成本的確會增加,單一件計算可能只涉及加多「幾毫子」,但大量購入成本實際是增加許多。
黃傑龍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不知道政府所指的「未做準備」是甚麼意思,如果是指未開始用替代餐具,這個情況並不出奇,食肆為節約成本可能等到最後才改用替代餐具;但如果「未做準備」是指食肆從未聽過或不知道新條例的規定,情況才值得擔憂。他又說,如不計成本上升的問題,純粹想找非塑膠餐具並不困難,反而應重視法例的最終目的,其實是想減少使用即棄餐具,從而減少廢物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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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在同一節目亦提到,如果只要求轉用非塑膠即棄餐具,無助解決本港的垃圾問題,因此當局加強宣傳新例之餘,亦應從多方面著手,例如仿傚外國,建立重用餐盒餐具的循環系統,減少廢物量。
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起實施,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榮譽會長黃傑龍表示,即使市民如何環保也會製造垃圾,這個政策是透過經濟誘因減廢,收費當然不會受歡迎,但有關討論已達10年,飲食業界亦爭取到廚餘回收不收費 ,但要將垃圾及廚餘分類,需要額外人手處理,估計很多食肆不會這樣做,最終或將垃圾及廚餘一起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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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電台節目表示, 集團旗下50多間食肆已盡量做好回收,將廚餘分類,預料新措施下,每年要支付300萬元購買指定袋,亦未計算收垃圾的承辦商會否加價。
他說政府接受任何商場參與計劃,會安排承辦商收集廚餘送去小蠔灣的有機資源回收中心「 O · PARK」,但集團食肆位於的商場,有四成未有廚餘回收配套。
至於街舖食肆,據他理解,政府的策略是在食環署垃圾收集站旁,設置廚餘收集點,現時約有50個,目標是增至100個,同時希望日後在18區內的食肆旺區,有承辦商晚上主動收集廚餘,現時設有4個收集點。至於個別食肆,要自行將廚餘拿到最近收集點,如有承辦商收集垃圾,則要再與承辦商商討,能否兼收集廚餘,預料成本會因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