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指許家印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擬決定對許家印、夏海鈞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3月18日,恆大地產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針對恆大地產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擬決定責令恆大地產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 417,500 萬元的罰款;對許家印給予警告,並處以 4,700 萬元的罰款;對夏海鈞給予警告,並處以 1,500 萬元的罰款;對潘大榮、潘翰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 900 萬元的罰款;對柯鵬給予警告,並處以 300 萬元的罰款;對甄立濤處以 200 萬元的罰款;對錢程給予警告,並處以 20 萬元的罰款。
證監會表示,許家印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和 2015 年《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 115 號)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三款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許家印、夏海鈞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