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政府近日就「頭巾案」與2名穆斯林婦女達成和解,賠償金額高達1.37億港元。
2穆斯林婦女被捕後遭強脫頭巾感羞辱
報導指出,2名穆斯林婦女克拉克(Jamilla Clark)和阿齊茲(Arwa Aziz)聲稱,她們於2017年因違反保護令而被警方逮捕時,被要求摘下頭巾拍攝面部照片,這使她們感到羞辱和創傷。因此,她們在2018年以「自身權利受侵害」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 Muslim women awarded $17m after NYPD made them remove hijabs https://t.co/a7h2gPBT6P
— Telegraph US (@TelegraphUS) April 5, 2024
紐約2020年允許被捕嫌犯露出完整面部情況下戴宗教頭飾拍照
紐約警方於2020年修改了政策,允許被逮捕的嫌犯在露出完整面部的情況下戴宗教頭飾拍照。紐約市法律部門表示,這項和解為紐約警方帶來了積極改革,謹慎地平衡了尊重宗教信仰的司法部門和執法部門拍攝面部照片的重要性。
New York pays $17.5m to settle suit after police forced women to remove hijabs https://t.co/eq3qsbvr0D
— Guardian news (@guardiannews) April 5, 2024
紐約政府與2穆斯林婦女和解 獲1.37億港元賠償
據報導,紐約市政府在當地時間5日與兩名穆斯林婦女就「頭巾案」達成和解,賠償金額為1750萬美元(約1.37億港幣)。然而,該和解協議尚需曼哈頓聯邦法院的法官托雷斯(Analisa Torres)批准。
律師:紐約警方在侵犯紐約市民受第一修正案保護權利後不能逍遙法外
兩名婦女的律師卡恩(Albert Fox Cahn)表示,這項協議傳達了一個強有力的訊息,即紐約警方在侵犯紐約市民受到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權利後不能逍遙法外。
根據紐約市政府規定,2014年3月16日至2021年8月23日期間被強迫摘下頭巾拍照的人有資格與政府達成和解。據悉,至少有3600人可以通過和解獲得7000至1.3萬美元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