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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駕車撞傷人後慫恿傷者不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社會事

休班警駕車撞傷人後慫恿傷者不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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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駕車撞傷人後慫恿傷者不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4月19日 19:44 最後更新:20:39

一名休班警員22年5月駕車撞傷途人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押後至4月25日判刑,被告需還柙。

案情指27歲被告何家榮,22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一輛電動車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其後涉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告早前承認醉駕、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使用殘缺車輛罪,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日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27歲被告何家榮現已被停職。法官嚴舜儀裁決指,事主證供與行車記錄儀一致,包括被告下車後看見事主坐在地上,以及事主叫被告報警時,被告即使有手機在手也沒有報警,把玩手機,不停說「唔好意思」,又反問可否不報警,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

法官又指,被告多次請求事主不要報警,又以金錢慫恿和誘使傷者。而當他看到事主希望報案,盡快接受治療的堅決態度後,在等候救護車期間仍遊說事主,不要向警方提及被自己駕車撞傷,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被告,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本案較同類型案件温和,期望法庭能酌情在總刑期上判處某些控罪同期執行,又呈上警隊嘉許信、親友求情信及過往做義工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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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警誣衊露宿者藏毒案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判囚25至41個月

2024年10月17日 10:52 最後更新:12:09

6名警員於2020年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掃毒行動中涉誣衊露宿者藏毒,早前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17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禁2年1個月至3年5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6名被告分別為32歲梁飛鵬、33歲龐雋詩、47歲林華嘉、29歲莫志成、29歲尹栢詩、31歲陳守業,6人案發時均隸屬深水埗特別職務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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