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線上工作」愈趨普遍,有立法會議員關注勞工法例會否確立線上隱形加班定義及計算補償準則的問題。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表示,「線上工作」的新工作模式越趨普遍,不少僱員在非工作時間被要求利用通訊工具工作,他關注政府會否考慮完善勞工法例,以確立線上隱形加班的定義及計算有關補償的準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書面回覆質詢說,在不違反《僱傭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的前提下,僱傭雙方可訂立合適的僱傭條款及條件,包括工作時數及超時工作的補償安排等。
他又說,勞工處經不同途徑,包括人力資源經理及行業性三方小組,鼓勵僱主採納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包括建議僱主應以合理和公平的原則訂立僱傭合約條款,並提醒僱主在安排僱員使用網絡或電話等通訊工具進行遙距工作時,應充分諮詢僱員及與僱員協定工作時數及超時工作補償安排等。
對於有不少公務員反映,經常被要求在非工作時間線上隱形加班但不獲任何補償,孫玉菡指出,根據現行政策,逾時工作只應在無可避免的情況下進行,並應減至最少。各政策局及部門會在符合現行政策下就公務員的逾時工作作出適切的安排及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