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在一連兩日(10日至11日)展開打擊交通違例事項行動。行動中,人員共拘捕五名司機及向四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警方圖片
人員於觀塘創業街近巧明街發現一輛私家車搖擺不定,懷疑該私家車的司機酒後駕駛,遂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該名四十五歲姓林本地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人員亦在巡經黃大仙彩虹道時亦截查兩輛私家車,兩名三十八姓葉及三十九歲姓楊本地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警方圖片
此外,人員於觀塘繞道東行往將軍澳方向發現一輛白色私家車超速行駛並在車群中穿插,遂隨即展開追截行動。最後在將軍澳景嶺路近彩明街成功截停該輛私家車。經初步調查,該名二十七歲姓黃男司機涉嫌「超速駕駛」及「危險駕駛」被捕。
警方圖片
另外,警方10日在觀塘創業街截查一輛形迹可疑的私家車,經初步調查後,車上一名三十八歲姓黃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
警方圖片
以上所有被捕男司機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六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圖片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乃嚴重罪行,兩項罪行一經定罪,各可處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警方亦呼籲各駕駛人士,酒後駕駛、超速及危險駕駛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一名休班警員去年兩個月內,先後六次無牌駕駛私家車,更於平安夜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他的父親則允許他無牌駕車。兩人早前承認酒駕、無牌駕駛及允許他人無牌駕駛等共24項罪名,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警員被判入獄6個月、罰款15500元,他的父親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500元,另外兩人各被判停牌2年。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引述被告於獄中撰寫求情信內容,指已還押3星期,對行為感到羞恥,愧對自己、家人、朋友,香港警隊對他的信任及栽培,違背了自己成為警察維護法紀的初心,亦稱他一直作為警察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惟現在卻倒轉形勢,希望法庭判處寬鬆刑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表示,任職警員的26歲被告姜淇傑連續犯案,須判處不少於3星期的監禁刑期兼罰款,另一名被告,58歲姜知勇因兒子犯案而牽連,考慮他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判處社會服務令160小時及罰款。
資料圖片
案情指,巡邏警員去年12月25日凌晨4時許,在長青隧道發現一輛灰色私家車橫過兩條人字形標記,導致一輛的士須急停閃避。警員指示私家車司機停車,但司機並無理會及逃去,期間曾12次橫越雙白線,並加速至時速170公里行駛,調查後發現涉案車輛登記在涉案父親名下。
同日清晨,涉案休班警在天悅邨巴士站被捕並承認案發時駕駛涉事車輛,他沒有車牌,但曾於2023年10至12月期間,多次駕車接載機動部隊同僚上下班,包括由天水圍或洪水橋來往大埔的機動部隊行動基地。警方及後拘捕其父,指他允許兒子無牌駕駛及使用沒有第三者風險投保的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