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毓興入稟索償追討。
張柏芝前老板兼經理人余毓興日前推出新歌《以犬之名》進軍幕前,有台灣媒體報道,余毓興直指新歌與張柏芝有關,他說﹕「讓世人知道,當初張柏芝為了讓我支付4千萬元的簽約金,不惜自認是一條狗」。
剛出道的張柏芝,以清純形象示人
余毓興於2020年入稟高等法院控訴張柏芝違約,並要求索賞5112萬元。有媒體問余毓興新歌歌詞的意思,他指2011年決定幫助張栢芝度過危難,有很多朋友關心他,而《以犬之名》的歌詞中講述就是二人的故事。歌詞指,有人自認自己是一條狗,並以狗的忠誠為誓言向他表示忠誠,以此博取同情及信任,才令他在短短三天之内支付四千萬簽約金。
余毓興指張柏芝認狗以示忠,來博取同情及信任
二人現在對簿錢堂
余毓興與栢芝於2011年簽訂為期8年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余毓興先支付4000萬港元片酬予栢芝,要求須演4部指定電影,二人在2012年5月再簽訂《張栢芝兩部電影片約合約》,余毓興預支276萬港元片酬予柏芝,要求柏芝須額外接拍兩部電影,惟栢芝未有履行電影合約及違反經理人合約,導致經理人及公司蒙受損失。
當時,蕭若元曾在網上公開指張栢芝天生反骨,並指余毓興和張栢芝最後終只會對簿公堂,而余毓興坦言對蕭若元這一翻話深感佩服,余毓興直言對張栢芝「感到失望,憤慨」,他更以「過河拆橋,忘恩負義」形容張栢芝為人。
蕭若元曾在網上公開指張栢芝天生反骨
張柏芝與前經理人余毓興的恩怨,又有新發展!
藝人張柏芝昨日(6月3日)入稟高等法院,指余毓興新歌《以犬之名》及一系列相關報道內容誹謗,要求法庭下令移除其抖音等社交平台帳戶中的不實言論,並禁止再行發佈,向余毓興追討賠償,及要求書面道歉,收回或糾正言論。
張柏芝昨日(3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前經理人公司創辦人余毓興。
余毓興日前推出歌曲《以犬之名》訴心聲,疑暗示張柏芝的不是,並接受傳媒訪問翻舊帳。
入稟狀指,余毓興2024年6月1日左右發布文字片段,在互聯網上惡意散播歌曲《以犬之名》一系列報道中的誹謗字句,明知內容不實而惡意中傷張柏芝,逼使張柏芝以不合理條款和解,引人注目來自娛,並宣傳自己娛樂事業以獲益,且事前沒有警告張柏芝或給予其機會糾正,故入稟申令禁制並索償。
張柏芝指控余毓興於抖音等社交平台發布歌曲《以犬之名》,內容對她構成誹謗。
張柏芝向余毓興追討賠償,及要求書面道歉,收回或糾正言論。
原告張柏芝又指,余毓興為人不實,明知自己從未擔任她的經理人,而於4年前入稟時訛稱自己為張柏芝經理人。實際上張柏芝當時經理人為2013年清盤的新亞洲娛樂聯盟集團有限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而指提供4,000萬港元予張柏芝的是AEG,而非余毓興。自AEG清盤後兩者之財務轇輵概與余毓興無關。
案件編號:HCA 105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