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南總區一連兩日在區內打擊端午節假期的毒後及酒後駕駛罪行,拘捕16男1女,年齡介乎21歲至50歲。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一連兩日打擊端午節假期的毒後駕駛及酒後駕駛,拘捕17人。警方圖片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於9日及10日凌晨採取行動,被捕17人分別涉嫌「販毒」、「藏毒」、「毒後駕駛」、「酒後駕駛」、「行使虛假文書」、「停牌期間駕駛」、「駕駛未獲發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在口腔液含有任何濃度的指明毒品下沒有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及「發現被通緝人士」。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一連兩日打擊端午節假期的毒後駕駛及酒後駕駛,拘捕17人。警方圖片
行動期間,警方於10日凌晨在荃灣路設置路障,截查一輛形跡可疑的私家車,並於車內檢獲共約130克毒品,包括氯胺酮、可卡因、霹靂可卡因及海洛英,總值約10萬元。該名50歲男司機同時未能通過快速口腔液測試,涉嫌「販毒」及「在口腔液含有任何濃度的指明毒品下沒有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被捕。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一連兩日打擊端午節假期的毒後駕駛及酒後駕駛,合共向1,600名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警方圖片
警方在兩日的行動中,合共向1,600名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並就超速駕駛發出6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此外,人員發現11部車輛懷疑曾非法改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有關車輛已被拖往汽車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驗。
一名休班警員去年兩個月內,先後六次無牌駕駛私家車,更於平安夜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他的父親則允許他無牌駕車。兩人早前承認酒駕、無牌駕駛及允許他人無牌駕駛等共24項罪名,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警員被判入獄6個月、罰款15500元,他的父親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500元,另外兩人各被判停牌2年。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引述被告於獄中撰寫求情信內容,指已還押3星期,對行為感到羞恥,愧對自己、家人、朋友,香港警隊對他的信任及栽培,違背了自己成為警察維護法紀的初心,亦稱他一直作為警察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惟現在卻倒轉形勢,希望法庭判處寬鬆刑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表示,任職警員的26歲被告姜淇傑連續犯案,須判處不少於3星期的監禁刑期兼罰款,另一名被告,58歲姜知勇因兒子犯案而牽連,考慮他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判處社會服務令160小時及罰款。
資料圖片
案情指,巡邏警員去年12月25日凌晨4時許,在長青隧道發現一輛灰色私家車橫過兩條人字形標記,導致一輛的士須急停閃避。警員指示私家車司機停車,但司機並無理會及逃去,期間曾12次橫越雙白線,並加速至時速170公里行駛,調查後發現涉案車輛登記在涉案父親名下。
同日清晨,涉案休班警在天悅邨巴士站被捕並承認案發時駕駛涉事車輛,他沒有車牌,但曾於2023年10至12月期間,多次駕車接載機動部隊同僚上下班,包括由天水圍或洪水橋來往大埔的機動部隊行動基地。警方及後拘捕其父,指他允許兒子無牌駕駛及使用沒有第三者風險投保的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