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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休班警認酒駕及無牌駕駛 判囚半年及罰款

社會事

26歲休班警認酒駕及無牌駕駛 判囚半年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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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休班警認酒駕及無牌駕駛 判囚半年及罰款

2024年11月12日 16:52 最後更新:17:47

一名休班警員去年兩個月內,先後六次無牌駕駛私家車,更於平安夜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他的父親則允許他無牌駕車。兩人早前承認酒駕、無牌駕駛及允許他人無牌駕駛等共24項罪名,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警員被判入獄6個月、罰款15500元,他的父親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500元,另外兩人各被判停牌2年。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引述被告於獄中撰寫求情信內容,指已還押3星期,對行為感到羞恥,愧對自己、家人、朋友,香港警隊對他的信任及栽培,違背了自己成為警察維護法紀的初心,亦稱他一直作為警察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惟現在卻倒轉形勢,希望法庭判處寬鬆刑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表示,任職警員的26歲被告姜淇傑連續犯案,須判處不少於3星期的監禁刑期兼罰款,另一名被告,58歲姜知勇因兒子犯案而牽連,考慮他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判處社會服務令160小時及罰款。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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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巡邏警員去年12月25日凌晨4時許,在長青隧道發現一輛灰色私家車橫過兩條人字形標記,導致一輛的士須急停閃避。警員指示私家車司機停車,但司機並無理會及逃去,期間曾12次橫越雙白線,並加速至時速170公里行駛,調查後發現涉案車輛登記在涉案父親名下。

同日清晨,涉案休班警在天悅邨巴士站被捕並承認案發時駕駛涉事車輛,他沒有車牌,但曾於2023年10至12月期間,多次駕車接載機動部隊同僚上下班,包括由天水圍或洪水橋來往大埔的機動部隊行動基地。警方及後拘捕其父,指他允許兒子無牌駕駛及使用沒有第三者風險投保的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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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

警方於4月17日在長沙灣深盛路截停一可疑車輛時,該車輛司機發現警方後,加速撞向前方兩駕私家車後逃去。經調查後,警方以「狂亂駕駛而傷人」、「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偽造文件」、「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他人身份證」及「盜竊」等罪拘捕兩名男子,年齡分別為30及31歲。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方深水埗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督察呂澤鈞表示,警方上周四在長沙灣深盛路發現有可疑私家車停泊在路邊,但司機拒絕合作,將車駛走,期間不顧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及警務人員安危下,加速撞向前方的兩輛私家車。事件中,有兩名市民受輕傷,要送院治理。



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包括政府最新安裝的閉路電視系統,並收到市民提供的資料,指涉事的通緝車輛停泊在青衣的商場停車場內。警方在上周六採取行動,拘捕兩人,並起回該通緝車輛。

警方深水埗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督察呂澤鈞

警方深水埗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督察呂澤鈞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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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車內檢獲一把鎚子、一張屬於他人的身份證,以及他人的建造業工人註冊證和安全訓練證明書,調查後亦發現該車輛的司機並無持有任何有效的駕駛執照, 涉事私家車輛被套上假牌。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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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方強調,故意阻撓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嘅警務人員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亦嚴厲譴責狂亂駕駛行為,強調對於罔顧法紀的行為必定嚴正執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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