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訓說「今不慮前事之失,復循覆車之軌」,是大智慧。今日(6月12日)天朗氣清,風平浪靜,但5年之前,立會與政總一帶猶如戰場,大批激進示威者暴力衝擊警方防綫,這次騷亂揭開了「黑暴」的序幕,往後大半年,香港陷入一場大災劫,如今回想都飆冷汗。與政圈朋友談起此事,他說可從事件中吸取兩大教訓,其一是爆發能量其實早已不斷累積,幕後黑手密密埋彈,但港府的「防爆」機制差勁;其二是,事發後特首林鄭態度搖擺,怯戰退讓,終讓烈火燎原。新一屆政府亟須引以為鑑。
先由第2個教訓講起。到今日,在海外的亂港分子仍振振有詞指,612當天民眾舉行和平示威,遭警方武力鎮壓,才激發往後的街道抗爭。這是徹頭徹尾的謊話。實情是,大批激動示威者在之前一天,已準備當日以暴力進攻立法會。
政圈朋友翻查那兩天的紀錄,早在6月10日凌晨,激進示威者已立法會大樓外圍展開挑釁行動,與警員爆發暴力衝突,當時網上有訊息指,這是6月12日更大衝擊行動的預演。
果然到了612清晨,大批激進示威者湧入政府總部一帶,在龍和道和夏慤道設置路障,強行佔據,癱瘓交通,阻止議員和政府人員進入政總和立會大樓。到上午10時,聚集的示威者已達4萬6千人。
一位時任立法會議員的朋友同我講,他們原本收到通知,在警總集合,由警員護送前往立會開會,但當時除了立會大樓遭重重包圍,連警總也被圍困,只好轉移到海旁警署暫避。有人提議用直升機載議員到立會,不過隨即收到消息,示威者已開始猛烈進攻警方防綫,議員這樣做太危險,故最後打消這念頭。
暴力示威者顯然有備而來,準備打一場大仗,許多人戴了頭盔、護目鏡、囗罩、雨傘等,紛紛向警方防綫投擲大量磚塊、水樽和其他硬物,並扯下警方的鐵馬,推向防綫攻擊警員。當時警總指揮中心向前綫警員稱,情況已屬暴動,為了防止示威者衝進大樓,防暴隊向他們施放橡膠彈和2百多枚催淚彈。其後示威者繼續在金鐘、中環堵塞道路,並開始有人投擲汽油彈,直至深夜才陸續散去。
當天的情況,毫無疑問是一場暴動,而警方也明確表示「警方採取行動制止暴動」,其後特首林鄭在8時許聲稱「這已不是和平集會,而是公然、有組織地發動暴動」。
然而,政府態度在一天後忽然改變。時任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對傳媒說,港府高層並沒有參與將612事件定性為暴動的決定,也沒有參與向示威者發射橡膠彈的決定。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也在6月17日改口,指當日只是說一些人的行為涉犯暴動罪,不是指整個事件是暴動。
到了6月18日,林鄭的口風亦變,沒再指當日的暴力事件是「暴動」,表示她與盧偉聰都沒說過參與612事件的人是暴徒。在此之後,她每次講話時,雖譴責暴力,卻絕囗不提「暴動」二字了。
政圈朋友指,港府和警方對612事件是否暴動,立場搖擺不定,含糊不清,有兩個客觀效果,1是壯了暴力示威者的膽,不懼怕觸犯重罪,遂更加猖狂,加入的人亦更多;2是警方失去了嚴厲「鎮暴」的一股氣,行動方向不清,又怯於政治壓力,陷於被動捱打。在這情況下,暴亂愈燒愈烈,不斷擴大、升級,以至瀕臨失控邊緣。
至於第一個教訓,要「回帶」到612之前幾個月,以至更早。林鄭推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之初,市民反應不算強烈,3月的遊行只1萬多人參加,但黎智英、泛民、民陣和部分激進本土派卻知道這是煽起大行動的好機會。
當時民陣計劃在4月28日舉行反修例遊行,黎智英指令《蘋果》高層大力催谷人數,包括印製大量「反惡法,倒林鄭」的海報派發,又連日在頭版鼓動市民參加遊行,結果當日遊行人數大增至10多萬人。
在上述各路人馬動員下,反修例之勢漸盛,加上當年是「六四」30周年,紀念集會人數創新高,進一步推高示威者的「抗爭」情緒,那就像在屋內扭開煤氣掣,煤氣愈積愈多。然而,港府的「防爆」意識甚弱,對於一觸即發的暴亂危機,估計極為不足,直至燒到埋身,才匆匆應付。
教訓還可以追溯得更早。前特首梁振英就在《從修例風波 到反中動亂》一書的序言中說,2019年之前的16年,「23條立法」失敗,維護國家和香港內部安全的法律「缺位」,而特區政府的執法力量也「缺位」,令動亂連續劇可以不斷上演。
612事件和整埸黑暴,好像已成過去,但如果大家不記取這兩個深刻教訓,噩夢重臨並非不可能。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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