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上月接報一宗非法禁錮案件。經調查後,警方發現案件涉及跨境販毒活動,並以「串謀勒索」及「刑事毀壞」罪拘捕3男1女,年齡介乎26 至37歲。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庾博瀚表示,警方於今年偵破 18宗利用飛機航班從海外販運毒品到香港的案件,合共 23人被拘捕。調查所知,案件中販毒集團透過網上以「揾快錢」招攬其他人,安排他們以游客身分到其他國家,接收毒品並将毒品带回香港。
警方指,此次一名被捕的 37 歲女子,正是被招攬的其中一員。根據調查所得,她同樣因想「揾快錢」於網上被招攬,她原本答應協助販毒集團到泰國將毒品带回香港,後來她並未有按原先協定将毒品带回香港,販毒集團便向她索取金錢要求赔償「损失」。該名被捕人由於無力償還,便串謀犯罪集團,自編自導自演於海外被人「非法禁錮」,繼而勒索自己家人,其家人隨後報警揭發事件。
今年5月29日,報案人收到來自女兒電話號碼的視像通話,女兒聲稱於泰國被「非法禁錮」,而其他犯罪集團成員則要求報案人協助赔償支付金錢才會釋放其女兒回港,報案人於是報警求助。
由於案情嚴重,新界南總區重案組人員接手調查,得知除了該通勒索電話,在今年5月初,有其他犯罪集團成員上門向報案人收數,聲稱其女兒欠债 30萬港元。氣候更用紅色油漆刑事毁壞報案人住所的大門。当时,報案人向女兒瞭解得知,爲了「揾快錢」女兒答應幫人從泰國販運毒品到香港,但後來未有按协定将毒品带回香港,販毒集團因而要求赔償所謂「損失」°
在調查期間,報案人不斷收到來自女兒電話號碼的電話及文字短訊,催促報案人协助女兒赔償损失,其金额更由 30萬港元提升至 250 萬港元。
經過深入調查,警方發現報案人的女兒在5月底,獨自一人離開住所,前往香港國際機場,乘搭航班前往東南亞,並預定6月18日返回香港。期間,警方與報案人保持緊密聯繁。
直至6月 18日,報案人的女兒安然無恙,如期返回香港。經過進一步调查,警方相信報案人的女兒由於無力赔償販毒集團的所謂「損失」,在販毒集團的駒使下,串謀販毒集團設計自己於海外被人「非法禁錮」以勒索家人,警方於是以「串謀勒索」罪名將其拘捕。
在該名被捕人回港確認其安全後,新界南總區重案組人員採取行動拘捕3名犯罪集團成員,他們涉嫌上門「串謀勒索」報案人和兩次「刑事毁壤」報案人的住所。其中一名男被捕人士的住所更搜獲少量毒品。案中一共拘捕3男1女,年龄介乎 26至37歲,全部人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士被捕。
警方重申,打擊毒品活動,特别是將毒品從海外販運入香港及涉及犯罪集團的違法行為,一向都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项目。警方對以上非法的活動都係採取零容忍的熊度。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力度,堅決遏止這類犯罪活動,維護香港的治安和社會穩定。
警方再次呼籲,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協助販毒集團販運毒品,均觸犯香港法律。根據香港法例第 134 章《危險藥物條例》販毒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终身監禁;若涉及跨境販毒,法庭更會考虑加重刑罰以反映案件嚴重性。各位市民切勿因食念為搵一時「快錢」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