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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加入防阻礙代辦工程條文 建議違者判罰款兼監禁

政事

鄧炳強: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加入防阻礙代辦工程條文 建議違者判罰款兼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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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加入防阻礙代辦工程條文 建議違者判罰款兼監禁

2024年07月10日 16:58 最後更新:18:01

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草案目的是制訂代辦工程機制和一系列措施,協助及推動舊式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的業主遵從條例要求。

鄧炳強

鄧炳強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動議二讀時說,草案賦權消防處及屋宇署代未能遵從條例的目標樓宇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以及在工程完成後,向有關業主收回代辦工程的費用,藉此協助有真正困難的業主提升舊樓的消防安全水平。當局亦建議在草案加入防止有人阻礙執行當局進行代辦工程的條文,並訂明阻礙執行當局履行有關職能的罰則,建議罰則為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鄧炳強說,維修和妥善保養私人樓宇,包括進行所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是業主的責任,政府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才會為不遵從條例的樓宇進行代辦工程。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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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受條例規管的目標樓宇約有14000幢,目前已進行聯合巡查及發出「指示」予超過10400幢目標樓宇,發出合共超過37萬張的「指示」。雖然有約4成已獲遵辦或被撤銷,但餘下約6成仍在跟進中。他指出,「三無大廈」的業主可能因缺乏籌組能力等,無法籌組相關工程,政府認為有需要修例,協助有真正困難的業主讓政府「進場」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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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鈞籲學生放眼世界 鄧炳強冀學生對國家忠誠

2024年10月06日 16:54 最後更新:16:54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新中國成立75年,國家過去經歷翻天覆地變化,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國家在各領域取得輝煌成就。他出席一個有關傑出學生的活動致辭時指出,學生作為香港社會未來主人翁,期望他們立足香港,放眼世界,多加留意國家和世界發展,裝備自己,主動把握國家發展帶來的機遇。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 政府新聞處圖片)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 政府新聞處圖片)

同場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期望學生努力實現個人成就,展現對社會的承擔,對國家的忠誠,對世界的關懷,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擔當的未來領袖,為香港和國家的發展作貢獻。

鄧炳強

鄧炳強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表示,新中國成立初期,內地發展較落後,他憶述年少時回鄉要經過不少手續,路程需時,現時乘坐高鐵到內地變得便捷。他指出,國家現時掌握多項前沿技術,對香港學生而言,上天空、下深海不再是夢,而是透過努力奮鬥就有機會達到的目標。

林世雄

林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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