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規定社工、醫生、教師等25類專業人員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刊憲後18個月實施。勞福局局長孫玉菡指,未來將有逾10萬指明專業人士與政府一起守護兒童。
立法會經歷約7小時辯論後,在79票贊成、1票棄權下通過《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 投棄權票的實政圓桌田北辰形容,強制舉報虐兒機制是他爭取多年的「親生仔」,自己沒理由反對,但若法例不夠阻嚇作用,是大打折扣,等同為做而做,他相信將來若再有人神共憤的虐兒個案發生,不舉報者或會獲得輕判,屆時會引起社會譁然。
田北辰早前有意就刑罰提出修正案,將監禁刑期由3個月提高至1年,但政府提出的兩級制罰則最終獲大多數議員支持,田北辰未能提出修訂。
孫玉菡在會後表示,條例獲得通過,標誌社會邁出重要一步,未來將會有超過10萬名指明的專業人士,與政府一起守護好兒童,相信能夠將保護網編織得更大。他又指,預計《強制舉報者指南》將會在明年下半年完成,當局會因應專業團體提供的資料,運用科技手段將指南做得最好。
對有議員提出要加重監禁罰則,孫重申,政府提出的修正案已仔細考慮法案委員會過去一年的討論及所有意見,強調只要有監禁的條文,就會有足夠阻嚇力,相信所有專業人員都會願意配合政府作出強制舉報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