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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指《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罰則水平已有適當平衡

政事

孫玉菡指《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罰則水平已有適當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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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指《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罰則水平已有適當平衡

2024年07月11日 16:16 最後更新:16:25

立法會二讀通過《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政府現時提出的罰則水平,已經與沒有舉報販毒、恐怖活動及有組織嚴重罪行相同,已取得適當平衡,既對不舉報虐兒個案的指名專業人員產生足夠阻嚇力,同時亦確保相對於施虐者,專業人員所承受的刑責,與罪行嚴重程度相稱。

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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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再度提出質疑,認為現時的罰則仍然是全世界最低,難以殺一儆百,重申他要求將監禁刑期由3個月提高至1年,只是想為法庭提供更多空間考量,判處一個既有阻嚇性又合理的裁決。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同意,將罰則提高至一年並不苛刻,指難以理解為何將刑期訂於3個月就不會引致機械性舉報,但12月監禁就會引致濫報。

法案委員會主席、工聯會議員鄧家彪形容,現時的方案已是法案委員會的「智慧結晶」,批評田北辰計劃提出的修正案並無得益,只會將關愛變成負擔。田北辰反駁說,他沒有參與相關的共識,他曾經報名加入法案委員會,但未獲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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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最後一宗裁決案件 26歲女被告罪成下周求情

2024年08月02日 18:14 最後更新:08月03日 00:24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事件,34名女職員涉事被控,其中26歲女員工承認5項虐兒罪,另否認6項虐兒及2項交替控罪、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2日頒下判詞,裁定其中4項虐兒罪及2項普通襲擊罪名成立,被告須還押至8月7日求情,本案亦是童樂居虐兒事件最後一宗裁決案件。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判詞提到,幼童童在遊樂場玩耍時,嘗試爬上太陽傘底座,被告多次用手推開其中一名男童,及大力將他放在地上及大力拍打其頭部8次,被告另曾拍打兩名幼童的左臂及頭部。

法官翻看閉路電視片段,認為當時太陽傘並沒有故障或構成危險,故不接納被告當時是出於保護幼童,而且被告亦可呼喚同事協助,她只是不想幼童走近太陽傘,一心想嚇退幼童,而用武力解決問題。另外,雖然被告輕描淡寫其動作與力度,但王官認為這與片段顯示的剛好相反,裁定涉及男童的虐兒罪成。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

法官認為,被告只是想幼童遠離太陽傘,她使用最快的方法便是用武力驅散他們,但就住被告襲擊兩名身份不詳幼童,被告行為沒有導致他們遭受不必要的苦楚,頂多只會造成輕微驚嚇或些少心理焦慮,因此裁定相關的兩項虐兒罪脫、但普通襲擊罪成。

被告另涉3項虐兒罪,法官指,被告辯稱是為幼童放鬆、保護幼童或淡化其力道等,但與閉路電視片段不符,被告在幼兒教育方面具備學識和經驗,必然知道行為有機會令幼童受傷或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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