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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開始接受登記 鼓勵中高齡人士參與

社會事

「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開始接受登記 鼓勵中高齡人士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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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開始接受登記 鼓勵中高齡人士參與

2024年07月15日 09:28 最後更新:11:07

勞工處公布推出「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即日開始接受登記,鼓勵中高齡人士投入勞動市場。

行政長官在去年《施政報告》宣布推行為期3年的再就業計劃,任何可在香港合法受僱的40歲或以上香港居民,並已連續三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均可參加再就業計劃。若參加者連續完成6個月全職工作,可獲發1萬元津貼,連續完成12個月全職工作則可再獲發1萬元津貼。完成兼職工作的參加者可獲發半額津貼,每名參加者在計劃的推行期間最高可獲2萬元再就業津貼。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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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再就業計劃參加者的僱主可同時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獲發在職培訓津貼。為鼓勵僱主聘請計劃參加者,勞工處會延長合資格僱主在「中高齡就業計劃」下可獲在職培訓津貼的期限至6至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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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即日起展開針對新建築地盤特別執法行動

2024年09月16日 11:56 最後更新:13:34

勞工處即日起展開為期兩周針對新工程建築地盤的特別執法行動,以遏止不安全作業,保障工人的工作安全。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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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表示,針對近日在建築地盤發生的工作意外,在特別執法行動期間,會特別留意高危的建築地盤及工序,例如吊運作業、高處工作和電力工作,如有違反職安健法例的情況,會即時嚴厲執法,包括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敦促改善通知書」及提出檢控,不會給予預先警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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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規定,僱主須為僱員提供安全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若違反法例而情節嚴重者,可循公訴程序作出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其他循簡易程序定罪個案,最高可被判罰款三百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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