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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管工未經許可向下屬借6萬元 庭上認罪下月15日判刑

政社事

食環署管工未經許可向下屬借6萬元 庭上認罪下月15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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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管工未經許可向下屬借6萬元 庭上認罪下月15日判刑

2024年07月25日 13:48 最後更新:17:25

一名食環署管工涉嫌未經許可向一名下屬借貸6萬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

東區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法院。資料圖片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押後至8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東區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法院。資料圖片

56歲被告案發時任職食環署中西區潔淨及防治蟲鼠組管工,他承認去年9月27日,沒有按規定申請許,向一名下屬食環署二級工人索取及接受貸款6萬元,廉署在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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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主任虛報家訪紀錄違防賄條例 18項罪成6.18判刑

2024年06月04日 20:09 最後更新:21:41

房屋署一名房屋事務主任以虛假紀錄,誤導房署她曾巡查多個公屋單位核實住客入住情況,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罪名成立,6月18日判刑。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51歲被告李碧琪,被裁定18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廉署說,案發時被告派駐東涌滿東邨,職責包括處理租務事宜,及進行兩年一度的家訪,突擊巡查公屋單位,核實及記錄住客入住情況以打擊濫用公屋資源。滿東邨滿康樓的家訪由被告一人負責。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被告向房署提交的紀錄顯示,她曾於2020年至2021年到滿康樓超過380個單位家訪,但房署審視紀錄時發現,其中一個單位的唯一住客在被告報稱家訪的日子已經離世。廉署接獲房署轉介的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提交的超過320份紀錄有問題,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落案起訴被告,她被裁定其中18項罪名成立,涉及以18份載有虛假資料的紀錄,虛報她曾到滿康樓18個單位進行家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