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成立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將於本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有政黨建議政府制訂劏房登記制度,以計分制度分階段取締劣質劏房。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表示,現時本港有約11萬戶劏房,監管部門應就取締劣質劏房,設立計分制,按風險評分,制定執法計劃。而業主在法例實施起某一個時間內,必須向部門登記有劏房出租的物業。
另一名民建聯議員陳學鋒建議,劏房以整體面積計算,最低標準為7平方米,主要起居空間的高度應該不少於1.8米,杜絕「樹窿房」及天台屋等僭建劏房,並實施劏房登記制度,期望在立法後2至3年內,逐步告別劣質劏房。
一家四口居於深水埗劏房的住戶陳女士說,房間狹窄僅約100呎,床與爐頭之間只相距50至60公分,她希望可以有多點地方,讓小朋友有足夠空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