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因非法進口瀕危鯊魚魚翅,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12個月。
該名39歲女旅客去年11月23日從巴西經埃塞俄比亞飛抵本港。經海關攔截及轉介,漁護署人員在她的的15箱寄艙行李內,發現《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的乾魚翅,她未持有任何有效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文件。漁護署人員隨即檢取行李內逾450公斤乾魚翅作進一步調查,經詳細檢驗,證實該批魚翅涉及多個鯊魚物種,當中約100公斤屬《公約》附錄II物種的鐮狀真鯊、長鰭真鯊及雙髻鯊魚翅,價值約44萬元。
漁護署以非法進口瀕危物種檢控該名女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庭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因認罪而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判監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