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涉及一宗使用偽造旅行證件偷渡案件,被控以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航空公司服務的控罪,分別被判監禁22個月、32個月和34個月。
案發於2023年11月,入境處接獲線報,指一名加拿大籍男子與一名內地男子一起乘飛機往返香港與曼谷,加拿大籍男子在香港機場禁區內會合一名台灣男子,在洗手間內交收使用台灣男子資料的登機證,供內地男子偷渡至墨爾本。入境處人員隨即攔截兩人,並在內地男子身上搜出證實身份的文件。涉案台灣男子企圖經港珠澳大橋離境,亦被截獲。
入境處調查案件發現,有偷渡集團提供一條龍式服務,先利用手機通訊軟件招攬台灣居民,轉讓個人資料製作偽造旅行證件,並協助「人蛇」申請前往偷渡目的地所需簽證和登機證。集團會安排人員帶同「人蛇」,由常住地前往製造偽證的國家或地區,取得偽證和非法登機證後,再帶同「人蛇」前往偷渡目的地,每次提供有關服務,集團收取約港幣23萬元,相信該集團已運作約半年,涉案金額超過港幣90萬元。
入境處相信,行動中成功堵截一宗使用偽假旅行證件的偷渡案,拘捕了偷渡集團骨幹成員,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