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立法加強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保安局經一個月諮詢後,提出積極考慮提出數項修訂及優化,有電腦保安業者稱能釋除業界憂慮。
今年6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FB介紹有關條例草案。FB圖片
修訂及優化包括於指明「關鍵電腦系統」時,不會一併指明「關聯系統」,並刪除「關聯」一詞;移除營運者須報告變更關鍵基礎設施「擁有權」的規定;以及將通報嚴重事故的時限,由得悉事故後2小時內,放寬至12小時內。
電腦保安研究員賴灼東認為,當局表明立法建議不會一併指明「關聯系統」,能釋除業界憂慮,因為業界會擔憂,會否與自己公司無關的會納入監察範圍,是否需要提升級數去保護系統,今次能釐清相關範圍,讓業界更清楚所需要投放的資源。但他認為,在判斷及調查嚴重事故時,由於有時會涉及長假期或非辦公時間,甚至涉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在12小時的時限內,有機會作出誤判,認為如果能夠進一步放寬至24小時會更好。
政府建議立法加強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FB圖片
當局計劃今年底將條例提交立法會審議,25年上半年獲通過,期望專責辦公室在2026年初成立。立法會工商及創新科技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吳傑莊認為,因應現時地緣政治等因素,很多國際大型事故都與應用程式和操作系統問題有關,認為當局立法時機合適。
被誘騙到緬甸園區從事非法工作的其中6名港人獲救,5人周五返港,餘下一人亦已於周六早上在保安局專責小組成員陪同下抵達香港。
保安局專責組成功營救6名被禁錮緬甸的港人。保安局FB圖片
保安局表示,該名人士7日留在泰國當地,以證人身分協助泰國警方調查被誘騙至緬甸從事非法工作的案件。保安局專責小組成員亦繼續留在泰國當地陪同該名人士,提供協助,並於周六凌晨陪同該名人士回港。
保安局說,局長鄧炳強日前赴泰國參與統籌和營救被誘騙到緬甸園區從事非法工作的港人拯救行動。執法部門在2024年至今,共接獲28宗涉及港人在東南亞國家聲稱被禁錮而無法離開當地的求助個案。計及這6名人士,25人已獲救返港。保安局專責小組正繼續積極跟進餘下3宗仍未返港的求助個案,全力爭取他們盡快返回香港。
保安局專責組成功營救6名被禁錮緬甸的港人。保安局FB圖片
保安局專責組成功營救6名被禁錮緬甸的港人。保安局FB圖片
保安局專責組成功營救6名被禁錮緬甸的港人。保安局FB圖片
鄧炳強周五回港後表示,今次成功營救3男3女被禁錮港人,年齡介乎29至44歲,被扣留緬甸5至7個月不等,身體狀況良好。他又指,6名在園區被營救後,隨即由泰國軍方護送抵達曼谷。他指今次屬於營救行動,因此不牽涉交贖金。
鄧炳強又指,今次獲救的6位港人與其他被騙個案類似,都是在網上看到「掙快錢」廣告後,被誘騙到泰國遭非法扣留。被問到為何沒有沒有事先公布營救行動,他強調是因為行動須有隱蔽性,否則可能影響拯救生命,而自己及特區政府只有一個目標,就是盡快救回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