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在荃灣直擊1名阿伯試圖攜帶熨衫板登上九巴被拒絕登車,與車長相持不下,最終連累全車乘客落車等下班車。
車長認為「熨衫板超長」 拒絕阿伯上車
影片上載者在threads表示,事發當日,1名阿伯持熨衫板在荃灣沙咀道滿樂大廈車站等車,隨後登上235號的雙層九巴。然而,車長認為「熨衫板超長」,便拒絕讓他上車。
阿伯威脅「唔好搞事」
阿伯堅持上車「例牌都係叫個巴士司機唔好搞事啦,話塊熨衫板仲矮過佢,佢都唔係高,4個站點會唔得」。
所有乘客落車等下班
最後,兩人協商不果,結果全車乘客都要落車等下一班。有落車乘客心有不忿,便與阿伯吵起上來。從影片可見,巴士停泊後行人路的白衣大叔指住阿伯大鬧「冇X用」,阿伯不甘示弱大喊:「我係冇X用,咁我宜家搵人嚟囉。」阿叔轉身離開鏡頭範圍,惟阿伯繼續大喊,「1塊咁嘅熨衫板,矮過我都話唔得,高過你呢高就高啦」。
燙版板1.4米走唔甩
樓主無奈指,「發覺呢個年紀好鍾意叫後生唔好搞事」,因為已達到加上天氣熱,他轉坐其他車離開,未知事件結局,又補充道:「佢嗰塊(燙版板)真係同佢個人一樣咁高,1.4米走唔甩」。
網民撐車長:有危險性已經可拒絕
有網民指熨衫板未必超過行李高度限制,「一個起碼1.6米嘅成年人站立車上就可以,而一塊1.4至1.5米嘅熨衫板直立車上就會影響人實屬荒謬」。不過,許多人認同車長決定,「唔過size但有危險性已經可以拒絕,不過呢個香港係咁,無事就話司機搞事,有事就就話司機唔做事」、「司機啱,但維持秩序大家都會付出成本」、「2蚊貨車,抵到爛,日日走幾轉」。
根據香港法例第230A章《公共巴士服務規例》,巴士乘客可以無須繳付額外費用而攜帶總重量不超逾5公斤和總體積不超逾0.1立方米的一件或多件包裹,只要該包裹或該等包裹可予安全及方便攜帶即可,但物品不得佔用任何座位,以及不得放置在巴士的通道上或樓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