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早前推出「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勞工處副處長何錦標表示,計劃推行約3個月,已經有超過2萬名參加者,中高齡人士於就業方面有很大優勢,相信有關計劃亦可以令僱主受惠,達相輔相承效果。
勞工處一連兩日於灣仔修頓場館舉行「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招聘會。現場所見,吸引不少合資格人士到場,不同攤位都有人了解就業空缺。有參加者出席活動的分享會,表示於年初被公司栽員,透過計劃再投入職場,形容是新開始,亦能在工作中獲得滿足感。
為期兩日的招聘會共有近60間機構參加,合共提供超過2500個不同行業的全職或兼職空缺,包括零售、飲食、酒店、製造及運輸業。任何可在港合法受僱的40歲或以上香港居民,並已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均可參加再就業計劃;若參加者連續完成6個月全職工作,可獲發1萬元津貼,連續完成12個月全職工作,則可再獲發1萬元津貼。
前年MIRROR演唱會發生舞台電視屏幕墮下事故,2名舞蹈員受傷,分別頸部及盆骨骨折。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及延伸公司的3名職員,涉嫌向康文署虛報設備重量,3人否認串謀欺詐等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康文署經理鄧曉璇出庭作供,指於2021年9月,收到大國文化申請舉辦MIRROR演唱會通知,後來大國文化和藝能的代表多次與康文署開會,指對方最初打算懸掛12艘吊船,供MIRROR成員在近觀眾席上船,但由於過去沒有先例,署方要求藝能計算重量,後來因安全及秩序考量,要求主辦方重新考慮。
鄧曉璇指,署方要求藝能提供索具裝配圖及負重表,以確保器材能安全地懸吊在體育館頂部工字鐵,並將資料轉交顧問、即輝固檢視,如果輝固認為有任何問題,署方會要求更改、甚至暫停或取消活動。
在辯方盤問下,鄧曉璇作供指,不知道涉案演唱會懸吊系統和舞台升降是由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負責,而相關設備是由東莞巿銚龍舞台製作有限公司製造。鄧曉璇續稱,不知道負責監察工程的輝固,案發時指示一名上班不足7日的暑期工去向藝能索取資料。
3名被告中,吳凱瑩、林志華是藝能的項目經理;梁耀祖是廣域策劃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負責計算和檢查場地天花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