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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法律條文長又長,但唔好烚我唔識法律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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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法律條文長又長,但唔好烚我唔識法律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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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法律條文長又長,但唔好烚我唔識法律喎……

2024年10月18日 08:44 最後更新:09:16

香港呢個咁細嘅地方,山多平地少,所以開埠以嚟都係靠開山斬樹同填海嘅方法,去增加土地供應。

英角人喺霸咗香港之後嘅第2年,即係1842 年就開始係香港填海。比較番當年同而家嘅版圖,就會發現係香港島,由上環到維多利亞公園、東區走廊,九島半島嘅尖沙咀、土瓜灣、紅磡、舊啟德機場、美孚,以至新界嘅荃灣同大嶼山赤鱲角機場嘅土地,其實都係由填海得番嚟㗎!其實大家都要正面啲去睇填海工程,只要適當地運用,配合民生同經濟需要,係可以雙贏嘅!

但係唔知點解回歸之後,填海就被妖魔化⋯⋯ 其實自從1842嗰年開始,香港嘅海岸線就已經唔係「千載不變」喇,英角人在的時候,海岸線天天變; 唔知點解英角人敗走之後,海岸線就突然變得不知幾咁重要,要永恒不變。綜合所有江湖傳聞,成件事有好多個巧合,但以我零零發嘅經驗睇,咁多個巧合就應該唔係巧合,不如大家一齊硏究下!

話說有位好孝順嘅隨大狀,知道阿媽住喺海邊嘅靚樓,有日由屋企望出窗口,見到西九龍美麗嘅港灣,竟然有填海工程,搞到好唔開心。孝順大狀為咗保護阿媽好喜歡嘅美麗海岸線,佢搵咗好多猛人,喺1995年成立咗「保護海岸協會」,利用呢個平台,去反對政府嘅填海計劃。

而「保護海岸協會」入面有個好勁嘅環保人士叫六公主,佢係1996年11月以私人議員條例嘅形式,提出咗一條《保護海港條例》,係短短唔使大半年嘅時間就搞掂成條草案,仲要係回歸前一日即1997年6月30日通過。咁順、咁快、咁橋嘅?在英角人自己掌管香港的年代,點會俾你提乜嘢私人議員條例草案,唔郁你就奇。到英角人自己要走啦,話唔定仲鼓勵六公主上馬,反而搞死特區,咪證明英角人英明神武,只有佢哋管得掂香港囉。

呢位六公主大有來頭,除咗喺「保護海岸協會」嘅領軍人物之外,佢仲創立咗一個智庫叫「C會」,聽聞呢間智庫早期就已經有「美角角祭民主研究院」同「美角各家民主基金會」嘅財政資助,大家都知呢兩個美角組織,不嬲都好積極幫世界各地推行所謂「民主運動」,咁大家明喇!

至於現任「保護海岸協會」主席六公子,佢背景都唔少嘢,佢除咗喺六公主嘅遠房親戚(唔係親細佬)之外,江湖傳聞話六公子嘅家族同隨大狀的哎吔阿媽都有關係。 

至於「保護海岸協會」個顧問斑馬紋,多年嚟靠反政府都幫佢撈到唔少政治油水。而最吊詭係呢個隨大狀同斑馬紋都係用個會的名義,加入成為官府「海岸事務委員會」嘅成員,佢哋好多時都利用呢個公職嚟反對政府對海岸線嘅發展!我零零發有時覺得政府太大方,有少少買錘仔嚟揼自己隻腳嘅味道!

講番回歸前通過嘅《保護海港條例》,只得4條條文,主要係話唔可以係維港範圍內進行填海工程,如果要填海,就必須證明個工程有「凌駕性公眾需要」,同埋要有「具有力和令人信服的資料」,門檻相當高。

過去有好多海港改善工程都難免觸及《條例》下填海嘅定義,受制於「不可填海推定」同埋「凌駕性公眾需要」測試,所以就算呢啲工程有必要性或者受市民歡迎,但係咪屬於「凌駕性公眾需要」就好難講,而且要動用大量資源去符合高門檻嘅「凌駕性公眾需要」測試,亦都唔符合比例。所以好多工程都被逼擺埋一邊,例如:堅尼地城新海旁增設嘅行人板道、重新發展嘅啟德前跑道舊碼頭、九龍城汽車渡輪碼頭等等。 

所以上年政府提出修例,建議清楚規定係咩情況下可以推翻「不可填海推定」,同埋引入新法定程序,俾公眾就填海係咪符合「凌駕性公眾需要」測試提出意見,然後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嗰個項目係咪可以繼續。咁樣做,大規模填海工程嘅規管就會更嚴謹同規範化,至於啲小型工程又引入咗較簡單嘅機制,等啲司長級官員可以去審批。嗰啲有利民生小修小補工程,好似上岸堤階、碼頭、行人板道咁,就可以嗱嗱聲開工喇!

簡單啲講,政府修例既保持維港範圍不填海造地嘅精神,又可以更好咁履行責任,有咩唔好呢?

不過嗰個「保護海岸協會」就話,雖然佢哋唔反對小型海港改善工程嘅修例建議,但係唔認同由行政長官同埋行政會議去評估大型填海工程係咪符合「凌駕性公眾需要」;佢哋話過往條例規定每次大型填海需要交由法庭處理,但而家修訂後嘅程序會跳過法庭,質疑政府取締咗法庭嘅權力喎!

其實佢哋嘅講法都幾無厘頭,因為現行條例都無話要由法庭審批大型填海工程。而且無論依家定將來,評估大型填海係咪有「凌駕性公眾需要」,一向都係政府嘅工作,如果市民唔滿意政府嘅決定,可以去提出司法覆核,由法庭決定係咪批准繼續進行個工程。而且政府都講咗好多次,修例唔係想喺維港進行大規模填海造地咯!

我零零發發覺,有啲人特別鍾意利用一啲修改法例嘅機會,用誇張失實嘅宣傳,將啲法例妖魔化,扭曲法律原意,去分化市民同政府,而且更加會伺機制造社會矛盾、混亂…無他嘅,因為一般市民未必有時間去解讀呢啲繁複嘅法律條文,又或者講得難聽啲,係烚一般升斗市民唔識法律,所以咪好容易俾人呃咗囉!大家都領教過 2019年「反修例」事件喇,係咪?!

所以如果大家覺得香港是你家,唔該你對每件事都要睇真啲、諗清諗楚嗰班人背後嘅目的呀!如果你睇唔明、諗唔通,咁唔該你哋見疑就即報(零零發),等我幫大家查清查楚,講清講楚!

鍾情局.零零發




鍾情局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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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著法律學者外衣嘅陳敏敏 縱容下屬教人違法唔走實聽拉

2024年10月11日 20:11 最後更新:20:28

呢幾年群魔亂舞,搞到「香江大學堂」同成個社會都立立亂, 好彩有高人出手打咗隻戴妖入天牢,不過高人發現戴妖背後仲匿藏咗一個陳敏敏大教授,雖然佢喺2021 年敗走返英角主子身邊,但佢仲恃住喺「大學堂」嗰斗零名氣,不停係度亂嗡,偷換法律概念,繼續禍害香江子民⋯⋯所以我零零發都忍唔住幫手去起下呢個所謂教授嘅前世今生,等高人可以繼續伏妖降魔。

我明查暗訪之後,發現呢件教授前世可能係紅鬚綠眼,今世才會變成土產嘅黃皮白心,所以先至會背祖忘宗、賣國求榮囉!佢由細到大都係喺本地書齋讀書,本來正正常常,但喺「大學堂」法律系畢業之後,去咗英角一陣,似乎認咗人哋做再生父母,跟住就走上不歸嘅妖道。 

呢件教授由1985 年開始喺「大學堂」教法律,1999做埋法律系主任,佢學術專業資質好一般,猛料學者經常有論文在頂級學刊刊登,但呢件教授就唔多覺有,但係唔知點解,喺2002-2014 年做咗十幾年法律學院院長。學術喳都算啦,但佢一邊收大學人工,一邊就係出面搞搞震。係1989年,佢借人權議題為幌子,參加咗反華組織「歐週人權委員會」,1995年就同潛伏喺香江嘅英角官府傀儡律師夏搏二、戴啟屍成立咗「香江人權監察」,2003年又同政棍吳可以、涼人傑同餘約尾班犯民攪咗個「15、20關注組」。事後睇番轉頭,呢幾個組織全部都係收美金,接美角order去搞顛覆滲透,煽動所謂民主運動,目的都係為咗美角嘅利益。

呢件教授做「大學堂」法律學院院長嘅時候,不務正業,胡作妄為,將大學變成佢嘅政治基地, 等我零零發話你知係佢任期內點樣將「大學堂」法律系由龍頭大哥變成鼻涕蟲喇,而喺佢無得做法律學院院長後,「大學堂」法律系走出低谷,重見光明,在最新SQ排名,法律系排全球第20位。

借名玩嘢

2013年陳某做院長時,竟然縱容佢嘅副院長戴妖收秘密捐款成145萬,但係啲錢無用嚟做學術研究,而係用嚟請咗一個佔中秘書掛名做「研究助理」,等如借咗大學堂做基地,搞非法佔中;又借大學個名搞什麼國際研討會,研究普選標準,為佔中所謂真普選搞學術支撐。校方後來發現唔妥,話不能收匿名捐款,要問清楚捐款來歷,戴妖就顧左右而言他。陳某身為戴妖嘅上司,對下屬收埋啲不明來歷捐款不聞不問。後來校方正式調查嘅時候,又喺度扮唔知。經過幾個月嘅糾纏,戴妖終於夾硬交咗個朱神棍個名出來,話朱神棍係捐款者。一個神棍求求其其就捐100幾萬,講都無人信啦?好多人都話,呢隻朱神棍只喺出嚟頂包,傳聞啲錢大部份捐款係嚟自反動傳媒大亨!堂堂一個法律系話事人,搞到個學系行政咁混亂,究竟佢真係唔識管理、玩包疪,定佢係幕後玩家,借大學個名搞政治?

知法犯法

所有大學按廉署指引,對捐款都有嚴格規定,如果唔係,一個政界大佬可以捐,一個想幫仔女疏通入學嘅人又可以捐,咁得唔得先?陳某作為一個法律院院長,唔係連呢啲遵法守規嘅意識同判斷力都無呀?

再者,呢隻戴妖同另外兩隻鬼怪組成「佔中三丑」,利用佢當時「大學堂」法律學者嘅身份大鑼大鼓開記招,宣揚「違法達義」呢個謬論,叫人犯法,去非法佔領中環咁話。戴妖與港大法律學院舉辦過多次「法治教育計劃」通識課,向通識老師灌輸違法達義觀念。陳某竟然粒聲唔出,容許呢啲違法歪理,將犯法講成合法,好似插枝咁嫁架接入「大學堂」法律學院入面,令一般普羅大衆以為,大學堂都話佔領中環嘅行動係合法!不單只令香港捱咗79日佔中大混亂嘅日子、經濟民生大受影響,而最嚴重嘅後遺症就係植入咗唔守法嘅意識,俾一班天真嘅年青人和市民大衆,禍害深遠!作為法律學院嘅最高話事人,一面教法律,另一面就任由甚至鼓勵戴妖鼓吹違法行為,咁又點解釋呢?如果呢個陳某當好一個法律學院管理層,當初去阻止戴妖鼓吹違法意識,讓年青人不要錯信「違法達義」謬論,上街暴動,可能香江呢幾年嘅歴史都可以改寫!

我都想問吓啲大狀老友,咁嘅法定團隊高層管理人,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作出失當行為,疏忽職守,係咪應該衰咗「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呢條罪呢? 

學術水平低

陳某冇能力發表高水平嘅學術論文,所以係佢做院長期間,唯一嘅「功績」就係將「大學堂」法律學院嘅龍頭地位成功拉低,零零發唔係吹水㗎,根據國際權威學者參與嘅「研究評審工作2014」報告中,「大學堂」法律學院嘅研究項目只得46%達到卓越標準,但成立得10年嘅「沙田大學」法律學院就大幅度超越「大學堂」,有成64%達到相同標準。而另一個最醜樣嘅地方就係「大學堂」法律系竟然有3%研究屬劣等㖭,而成個法律系嘅整體水平亦都低過「大學堂」好多個主要學系。所以,陳某成功將「大學堂」法律系由龍變蟲,確實要記一功呀!

一個無論管理水平、行政同學術能力都咁低嘅人,當年竟然仲可以厚顏無恥咁去角逐副校長一職,好彩「大學堂」管理層懸崖勒馬,力排黃人眾議,冇升到佢做副校長啫!

陳某自2021年逃離香江後,佢仲念念不忘佢法律學院前院長同客席教授嘅光環,做美西方勢力嘅應聲蟲,加鹽加醋咁唱衰香江。

係「35+串謀顛覆」案,佢就週圍亂嗡:「乜行使《基本法》嘅權力去否決財政預算案係違反《國安法》㗎咩?」《基本法》邊部份教你可以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想借此推翻特區政府喎?依家講緊串謀無差別咁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唔係睇完個預算案內容去監察政府喎!法庭判詞都講得好清楚,唔好偷換概念,混淆視聽啦!不過佢嘅學術水平咁低,可能佢真係唔識解讀成件事喎。佢前下屬戴妖清楚過佢,所以戴妖嗱嗱臨認罪。

而最近「立場新聞」案嘅裁決,陳某又借題發揮跟美西方話煽動罪係好古舊嘅法例,呢啲不合時宜嘅法例要廢除咁話。佢係「大學堂」法律學院做咗成12 年院長嗰時又唔見佢硏究吓發表吓學術論文?而家人講你又講!就算要講,都唔該佢上吓網睇下先講喇,而家全世界仲有7成行普通法嘅英聯邦國家,保留緊呢個罪行,包括加拿大,印度同馬來西亞,又唔見佢去批評下呢啲國家法治已死?而係嗰單「屠龍爆炸案」由陪審團裁定6個被告無罪嘅時候,佢就即刻撲出嚟話呢個陪審團制度行之已久,必定有佢存在價值,要保留先至可以維持到司法制度嘅公平同公開喎。乜唔係舊嘅嘢就要廢除㗎咩?公平啲咁講,少用嘅法律唔代表唔應該存在,係要睇吓當地人民同社會背景去決定有冇需要保留,唔好人講你又講,用吓個腦過濾吓先講啦「法律學者」。

呢個陳某除咗就住嗰兩單案係度玩搬龍門嗡三嗡四之外,佢又借啲意話煽動罪嘅定義含糊,曲線咁話官府利用呢條罪打壓新聞自由。佢知唔知自己而家所在地嘅英角主子,有一個「國防安全傳媒諮詢委員會」嘅政府組織,係會直接指示媒體對特定問題嘅報道範圍同方式。嗱,呢啲先叫真正打壓新聞自由呀「法律學者」,唔該你在英國上街示威,反對「國防安全傳媒諮詢委員會」,記住事先唔好申請,實行違法達義,睇吓英國會唔會拉你。

而就外藉非常任法官離任呢件事上,陳某又學外媒話中央政權踐踏緊香江嘅司法制度,已經失去獨立性等等。喂喂喂,法律學者係咪應該講事實、要分析唔同資料、要多角度思考問題㗎咩?唔續任可以有好多原因,其中一個是頂唔順流亡人士的滋擾及西方政客的壓力。零零發覺得陳某只係不停附和美西方嘅指控,制造話題同假像去破壞香江嘅司法制度,何其歹毒!

一個讀法律嘅人,又曾經做過10幾年「香江大學堂」法律學院院長,理應會懂法律、尊重法律,對司法制度嘅認知度會比一般人高,但佢卻甘願做美西方嘅扯線公仔,用盡歪理、操弄政治,周圍唱衰香江。佢呃到人,但呃唔到我零零發,佢好彩在2021年就逃離香江,如果唔係……

陳某不斷扭曲法律嘅原意去攻擊香江涂毒市民,所以大師同佢批咗命:「既然佢選擇咗做賣國賊,佢嘅後半生就注定要落荒而逃!」

 鍾情局.零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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