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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用生受賄 一審判囚12年

香港電台

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用生受賄 一審判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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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用生受賄 一審判囚12年

2024年10月21日 17:16 最後更新:17:30

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用生受賄案,被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囚12年,罰款200萬元人民幣,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央視新聞》報道,調查發現王用生在2010年至2019年期間,利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遼寧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以及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職權,以及相關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債券申購、人事安排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51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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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梵決定將主教任命協議再延長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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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表示,《中梵雙方關於主教任命的臨時性協議》自2018年簽署以來,已於2020年和2022年兩次延長,中梵雙方均對協議執行的成效予以積極評價。經友好協商,雙方決定將協議再延長4年,雙方將本著建設性精神保持接觸,持續推進中梵關係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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