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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案 舞台設計師供稱分判商協興隆負責屏幕懸吊檢查維修

社會事

MIRROR演唱會案 舞台設計師供稱分判商協興隆負責屏幕懸吊檢查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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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案 舞台設計師供稱分判商協興隆負責屏幕懸吊檢查維修

2024年10月23日 15:42 最後更新:16:26

MIRROR演唱會工程承辦商藝能工程3名職員,涉嫌串謀虛報懸掛設備重量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舞台設計師周淑貞確認,分判商協興隆負責涉案LED屏幕懸吊系統每日檢查和組件維修。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屏幕供應商的行政總裁和執行董事楊浩廷供稱,每組雙面屏幕重435.2公斤,他曾透過電郵將載有相關數據的圖則發送給3名被告。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

楊浩廷在庭上表示,他約於前年4月出席製作團隊與工程承辦商的聯席會議,3名被告亦代表藝能出席會議,會上討論設計可行性。楊浩廷亦被問及屏幕尺寸和重量等,當時他有即時用手機計算重量及提供數據,但他已忘記當時報稱的重量。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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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案 導演:原擬12塊屏幕因太重改為6塊

2024年10月22日 15:40 最後更新:17:12

MIRROR演唱會屏幕墜下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演唱會導演鄭宇軒出庭作供。他提到演唱會最初打算懸掛12塊 LED屏幕,因為MIRROR是12人組合,但製作團隊藝能工程認為「吊天器材」太重,最終改成6塊雙面屏幕,可以顯示12人的面孔。

演唱會導演鄭宇軒稱最初打算懸掛12塊 LED屏幕,但製作團隊認為太重,改成6塊雙面屏幕。網上影片截圖

演唱會導演鄭宇軒稱最初打算懸掛12塊 LED屏幕,但製作團隊認為太重,改成6塊雙面屏幕。網上影片截圖

3名被告分別是藝能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吳凱瑩及林志華,以及廣域策劃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梁耀祖。3人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交替控罪的欺詐罪,於前年5月19日至7月25日,串謀詐騙康文署經理,即在兩個負重表中虛報多項設備的重量,誘使康文署經理容許演唱會舉行。

鄭宇軒解釋製作團隊向藝能提供設計,藝能回覆是否可行,吳凱瑩及林志華是藝能的「對口人」,雙方接觸較多,梁耀祖在會議上負責以電腦打開設計圖,商討設計可行性。

另一名證人、舞台設計師周淑貞亦有出庭,她在作供時同樣確認演唱會最初打算懸掛12塊LED屏幕,又說有印象在另一會議上,負責供應屏幕的公司即場提供屏幕連鐵框架重量,為大約500公斤。

周淑貞又指,被告吳凱瑩較常與製作團隊聯絡,是「溝通橋樑」;被告林志華較多技術上的意見,例如懸掛裝置會否太重;被告梁耀祖負責在會議上用電腦計算粗略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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