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過去5年收到及處理涉及家暴相關個案,由2019年的3926宗,下降至去年的3395宗,跌幅超過1成。
以個案類別劃分,保護兒童個案數目由2019年的大約1000宗,上升至去年的1400多宗,升幅超過4成;而虐待配偶或同居情侶的個案由2019年的2900多宗,下跌到去年的1900多宗,跌幅約3成。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表示,對於一些拒絕轉介服務的人士,警方會派發「家庭援助服務資料咭」,以便當事人自行向服務機構求助。如案件被評定為高危個案,警方會主動轉介社署,確保個案獲得適時跟進。社署在收到轉介後,會因應個案情況和福利需要,作出危機介入並提供所需支援。
當局又表示,社署資助不同服務單位為家庭暴力受害人和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一系列預防、支援及專門服務;服務單位為家暴受害人提供的緊急支援服務,不需輪候。社署亦透過不同渠道宣傳,提高市民對家暴問題的認知及預防意識。政府會定期檢討有關工作成效,並適時調整宣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