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矚目的「47人顛覆案」,將於11月19日判刑,案中31人認罪、14人被裁定有罪,各方都關注法官判誰重誰輕,而焦點中的焦點,是在整宗案中佔盡風頭的戴耀廷,他最終受多重刑罰,取決於法官是否裁定他為案中「首要分子」,若結果如此,量刑將由10年以上徒刑,至終身監禁。我找幾位一直關注此案的政圈朋友,估一估法庭會怎樣判,結果各人都預測戴耀廷將被裁定為「首要分子」,若朋友的眼光冇錯(部分有律師資格),戴耀廷極不可能列為「其他參加者」,只被判兩三年貨仔,「坐監10年以上」難走得甩。
「47人顛覆案」兩周後便判刑,幾位政圈朋友都估計戴耀廷會被定為「首要分子」,若如此,刑罰最少10年以上徒刑。法官對辯方指戴是「其他參與者」,早就明確表示不接納。
一位資深政圈朋友同我講,只要細看此案審訊中,法官聆聽戴耀廷代表律師求情陳詞的即時反應,就不難估中答案。他說戴耀廷的辯護律師在庭上辯稱,戴不會投票否定財政預算案,也無法控制當選者的意向,僅以法律學者的身份參與,故只是「其他參加者」,但法官隨即否定這說法,將辯方KO。
法官以部署打劫銀行做比喻,說如有人早於一年前已計劃打劫,僅有此想法不犯法,但一年後決定聯同其他人合謀打劫,把想法實行,就屬違法。法庭判刑時,會考慮被告於一年前已有「打劫」想法,整件事是有預謀的周詳計劃。
至於戴耀廷的角色,法官根據各證人的口供,表示不會接納辯方律者所說,在2020年6月後,戴於計劃中並非主腦,角色有限。法官更指辯方提議將戴的刑期減至兩年,是「過於大膽」。
辯方律師在庭上作這個「有野心甚至大膽」提議時,不單止被法官立即「扑低」,當時庭內的一些被告聞之,也不禁發笑,用身體語言表示「咁講都得」!實情是什麼,不言而喻
控方其實早已清楚指出,如果不把戴耀廷視為「首要分子」,實在難以接受,辯方有關陳詞違反了常理。那可比喻為一宗謀殺案,出錢指使他人行兇者,應是「首要分子」。法官當時亦接納控方的說法。
政圈朋友說,若法庭裁定戴耀廷為「首要分子」,根據《香港國家安全法》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者處無期徒刑或 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究竟此案被告會坐幾多年監,因沒有先例,難以估計,但因案件性質嚴重,很可能判得較重,或接近最高刑罰。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也曾在庭上說,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事室編撰的《刑法釋義及實用指南》,「首要分子」是指罪行組織者和領袖,「應予重判」。這與政圈朋友的分析相近。
至於戴耀廷的刑期會否獲扣減?政圈朋友估計,看來他並不符合《香港國安法》33條的減刑情況,即揭發他人罪行,或提供重要線索以偵破其他案件,所以他除了因認罪扣減一些年期外,其餘刑期將計到足。
戴耀廷在案件審訊期間,為求減輕刑罰,不惜違反本性,把自己「矮化」,一下子由大旗手,降呢變成「小嘍囉」(法律上的「其他參與者」),但這招縮龍成寸,顯然過不了法官的法眼。
戴耀廷在行動一直扮演主導角色,但辯護時卻說自己是「小嘍囉」。控方嚴止指出,如不視他為「首要分子」,實難以接受,也違反常理。
出得嚟行,預咗要還,曾在反對派陣營數度「指點江山」的戴耀廷,究竟今鋪要「還」多少,很快就會揭盅,幾位政圈朋友的預測中不中,到時便有分曉。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警隊國安處今日公布新一批通緝犯名單,包括鍾翰林、鍾劍華、鄭敬基、何良懋、劉珈汶和張晞晴,他們都已潛逃海外,警方發出通緝有何實際效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任何人向他們提供資金、出售物業、合資開公司等,都屬違法,最多可判監7年,換言之,他們在港的「財路」將完全切斷。此一重拳殺傷力有多大?政圈朋友翻查「深黃」藝人鄭敬基流亡加國後的坎坷際遇,如果他水源乾涸,都幾大鑊。另外,他們的特區護照即時撤銷,居英通緝犯鍾翰林申請政治庇護一年未批,極可能食白果,若然如此,將淪為「人球」,永遠半天吊。
鄭敬基是歌星出身,後來加盟TVB拍電視劇,算是有點名氣的二綫藝人,但2019年反修例時「黃上腦」,既參加遊行,又在社交平台大唱「黃調」,結果被TVB飛走,因在港無處容身,言行也有過晒界,為了避險於2020年「出走」加拿大。
他抵加後,在社媒上載剪碎TVB員工證的照片,以示自斷後路,今後可為所欲為,自此之後,變得愈來愈激。他最初以為可以在當地的華語電視和網媒搵食,但因他形象偏激,大多數媒體都耍手擰頭,他吃不到葡萄,就怒斥它們「都淪為親中傳媒」。
由於全冇着落,他於2021年自已開檔,名叫「香港台」,諗住講乜唱乜都得,無拘無束,並串連其他通缉犯如許智峯等,雄心壯志想發展成「革命」平台。然而在現實世界,冇錢就萬萬不能,平台資金十分緊絀,團隊不少人因沒前景紛紛跳船,搞到人又冇,錢又冇,陷入困境。
為了搵銀,他有時也會去美加一些華人社區中心演唱,但往往只有「黃友」社團邀請,收入有限。他苦中作樂,高唱一曲《馬死樂地行》,自喻處境是「馬死落地行」,十分悲涼。
但他仍沒死心,揚言會把有限資金投放於名為《不停站》的網上平台,目標是吸納參加「救生艇計劃」的移加年輕港人,政治色彩濃厚,他為此聲聲呼籲更多人捐款,當然包括香港的支持者。
從鄭敬基目前的情況看,即使未到山窮水盡,也嚴重缺水,雪上加霜的是,他成為通緝犯後,任何人在港向他提供金錢,都有坐監之險,相信很少人敢以身試法。這條財路切斷後,他即使肯「馬死落地」,亦將寸步難行。最近他表示會參加明年加拿大國會選舉,可能就是為了尋找穩定收入,但勝數有多大,大家心裏有數。
藝人鄭敬基出走加拿大後「繼續革命」, 卻頭頭碰着黑,搞「黃媒」又資金緊絀,嚴重缺水,要呼籲捐款養命,如今被通緝後,在港「水源」將切斷,想馬死落地行也不可能。
另一個通缉犯鍾翰林,處境就更差,不單止生活出問題,申請政治庇護亦甚渺茫,如果最後不成功,將失去居留權,成為無身份的非法移民。由於他的香港特區護照會被撤銷,今後將成為無國籍「人球」。
「港獨」狂熱分子鍾翰林逃英尋求政治庇護,一直被拖,隨時食白果,因特區護照被撤銷,日後可能慘變「人球」。
他在港時一直鼓吹「港獨」,明言用一切手段,包括流血暴力,爭取香港建國。他2023年本刑滿出獄,接受一年監管令,若他肯重新做人,現在已可完全自由。不過他死性不改,於該年年底潛逃英國,旋即謀求政治庇護,至今已近一年,卻冇聲冇氣,當局顯然拖得就拖,令他知難而退,轉去其他地方,例如台灣等。
工黨上台後,擺明不容「政治庇護者」再增加,部分仍未獲批的申請者,很可能陸續遣走。在這政策下,鍾翰林獲庇護可說凍過水,變「人球」的厄運已擺在眼前。
由以上兩個例子可見,通緝犯繼續流亡海外,未來命運只會更悲慘,倒不如聽警方的呼籲,早一點懸崖勒馬,回港自首,刑滿之後,便可重新成為自由、正常的香港人,總好過一生愁困異鄉,或像鍾翰林那樣,成為永遠漂泊的「人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