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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調查揭美國黑幕 藉「反腐」毀外國競爭對手 情報部門任意竊取商業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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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調查揭美國黑幕 藉「反腐」毀外國競爭對手 情報部門任意竊取商業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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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調查揭美國黑幕 藉「反腐」毀外國競爭對手 情報部門任意竊取商業機密

2024年12月18日 21:35 最後更新:21:44

我昨日寫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在紐約陷獄的秘聞,反映美國的「深層政府」何其黑暗,除此之外,這宗奇案也暴露了美國的「醜惡長臂」,就是藉《反海外腐敗法》,以毒辣手段打擊與美國競爭的外國商業對手,不僅苛索巨額罰款,還任意拉人封鋪,令人憤慨。政圈朋友同我講,法國學者拉伊迪用了兩年時間調查這惡霸行徑,寫成《隱密戰爭》一書,對此作了深入揭露,讓人看清楚「正義面具」背後的真面目,可見何志平奇案背後,藏有美國掠奪經濟利益的陰謀。

法國學者拉伊迪調查兩年,寫成《隱秘戰爭》一書,揭露美國以《反海外腐敗法》為名,伸出「醜惡長臂」,摧毀外國商業競爭對手。

法國學者拉伊迪調查兩年,寫成《隱秘戰爭》一書,揭露美國以《反海外腐敗法》為名,伸出「醜惡長臂」,摧毀外國商業競爭對手。

何志平2017年在紐約被FBI拘捕,隨即控告他賄賂非洲國家乍得和烏干達政要,以取得石油開採權,根據的法律就是《海外腐敗法》。為什麼這套法律可以如此「法力無邊」,甚至跨境執法,橫行無忌?

法國學者拉伊迪在《隱密戰爭》中說,此法自出台之初,已帶有「域外」屬性,不論案件在那裏發生,只要涉及的企業,或旗下任何分公司,與美國有某種聯繫,例如用美元交易等,美國司法部就可以對它展開調查或實施制裁。

他指,美國當局因有這「法律武器」在手,只要懷疑外國企業在財務上有腐敗問題,根據一個模棱兩可的「罪名」,就可以名正言順查看母公司所有加密賬目,以掌握其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包括商業秘密。

此外,其執法範圍可涵蓋外國公職人員、企業行政高層、公司股東等等,「長臂」可伸展至與涉案公司有關的任何人等。

《隱密戰爭》一書引述法國前總檢察長梅朗說,不能天真地相信美國的反腐敗言論,其真正目的,是令外國競爭對手信譽掃地,從而為美國利益開闢新市場,給自己保留最好的商機。

何志平被指賄賂非洲政要,身陷牢獄,就與美國這隻「長臂」有關,背後有美國爭取商業利益的陰謀。

何志平被指賄賂非洲政要,身陷牢獄,就與美國這隻「長臂」有關,背後有美國爭取商業利益的陰謀。

政圈朋友指,法國阿爾斯通集團主管皮耶魯齊,於2013年在紐約機場被捕入獄,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時阿爾斯通是發電鍋爐主要生產商,其競爭對手正是美國通用電力公司,美國政府為了擊潰阿爾斯通,射人先射馬,以《反海外腐敗法》把皮耶魯齊拘捕,指他進行商業賄賂,最後判他罪成,身陷黑獄,直至2018年才放監。經此打擊後,阿爾斯通集團的電力業務終被通用電氣公司收購,隨之遭肢解,讓美國得以雄霸一方。

《隱密戰爭》一書還揭露,根據歐洲議會一份報告,美國國家安全局一直以反腐敗為名,使用各種技術手段監視歐洲企業。此外,該局有一個特別部門,專負責監控全球金融交易,行動代號是「碟火」,搜集了70多間銀行客戶的訊息,並以打擊洗錢、反恐、反武器販賣等理由,獲取 Swift系統內的交易資料。

從該書披露的美國「隱密行動」可見,只要它給外國企業或組織扣上「腐敗」、「洗錢」或「違反制裁」等罪名,就可以任意調查,最後拉人封鋪,把當事人投入牢房。究竟誰是橫行無忌的惡霸,不是已一目了然嗎?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許多人或已淡忘,在7年前,曾任民政事務局局長的何志平在紐約被FBI拘捕,續而遭檢控,最後陷獄,這案件複雜詭譎,當年十分轟動,他自稱是「中美交惡第一隻『替罪羊』」,結果卻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他獲輕判坐了3年監,2020年返港。他由被捕到出獄期間發生過什麼事,外界所知極少,我收到極可信消息,得知負責此案的檢控官當年曾向他提出減刑「4條件」,包括提供有關特朗普團隊受賄的「罪證」,藉此暗算特朗普,可見美國「深層政府」(Deep State)的確十分恐怖,暗黑勢力可以凌駕法律。

前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離任後出位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秘書長,於2017年11月在紐約被捕,被控賄賂非洲政要,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結果陷獄3年,期間遭檢控官威迫他提供特朗普的「罪證」。

前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離任後出位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秘書長,於2017年11月在紐約被捕,被控賄賂非洲政要,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結果陷獄3年,期間遭檢控官威迫他提供特朗普的「罪證」。

何志平於2002年被特首董建華邀入問責班子,出任民政事務局局長,5年後離開政府,後來在內地華信能源公司資助下,成立民間智庫「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他擔任秘書長,遊走於聯合國和亞非美國家,並與一些政要建立關係,推動能源合作,同時在中間拉綫,助中資石油企業與這些國家做能源交易,包括購買俄羅斯石油。

天有不測之風雲,2017年11月他前往紐約,出席聯合國一項能源獎的活動,萬料不到,剛步出紐約機場,即被FBI探員拘捕,押送到紐約的大都會拘留中心。其後負責此案的檢控官跟他說,懷疑他參與賄賂非洲國家乍得及烏干達政要,以換取對方批予石油開採權益,故根據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和反洗錢法例起訴他。

隨後發生的事,竟完全偏離司法程序常規,把他拉入了美國政黨鬥爭的漩渦,過程極之戲劇性。據我收到的極可信消息,負責此案的檢控官對何志平說,他只有不認罪和認罪兩個選擇,若揀前者,他要面對8條控罪,最高刑罰是入獄50年;他如肯認罪,只要答應檢控官提出的4個條件,便可減少控罪,並大幅減刑。

檢控官提出的條件是:第1,提供特朗普團隊中那些人(包括特朗普)曾受賄;第2,俄羅斯普京政府那些官員收過黑錢;第3,華信能源集團主席葉簡明的上綫是什麼人;第4,全國政協委員與美國政界那些人有連繫。

當時特朗普剛當選總統,為何檢控官要從何志平囗中,取得特朗普和其他政圈人物的「罪證」?了解美國政治的朋友對此不感意外,因為紐約市向來是民主黨的地盤,檢察官多是該黨的人,由過往他們怎樣對待特朗普,可見一斑;此外,情報部門和敵視特朗普的政圈人物,亦形成一股暗黑勢力,企圖左右政局,即所謂的「深層政府」(Deep State),他們都想向何志平套取證據,作為攻擊政敵的彈藥。

消息指,何志平知道自己身陷中美角力和美國黨爭的漩渦,最好置身事外,更不能做出賣國家的事,所以他選擇了不認罪、不自辯,既然如此,他就可拒絕檢控官提出的條件。

何志平的通訊其實一直被美國情報部門監聽,檢控官知道他同時掌握拜登的「黑材料」,比有關特朗普的更多,所以亦對他有所顧忌。

何志平身處拘留中心,處境十分兇險,當時關押在鄰近囚室的名流愛潑斯坦,突然離奇死亡,當局指他是自殺,但疑點重重,外界大多相信,因他曾安排大批政商名人到其私竇尋歡,知道不少秘密,故招來滅囗之禍。此事發生後,何志平惶恐不可終日,擔心殺手何時闖入,致他於死地。

何志平遭法庭判囚3年,因他捲入美國黨爭,曾擔心在獄中被殺害。

何志平遭法庭判囚3年,因他捲入美國黨爭,曾擔心在獄中被殺害。

幸好可怕的事沒有發生,監房再沒有人死於非命,而當時中國駐紐約領事館也安排了人員定期探望他,人身安全總算得到多一點保護。

何志平的案件終於在2018年11月26日開審,他沒有認罪,也不自辯,所以法院經陪審團商議後,於12月6日就判他8項罪名中,7項成立,等候次年3月判刑。在這段黎明前的黑暗日子,傳來了華為老闆女孟晚舟在溫和哥被捕的消息,指她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成為美國「長臂管轄」又一受害者。何志平在拘留中心給朋友發電郵,說自己是中美交惡的「第一隻替罪羊」。

當時幕後發生過什麼事,外界所知不多,實際發展是,美方將何志平案高高舉起後,輕輕放下,法庭於2019年3月14日對他輕判,只入獄3年,扣除覊留時間後,一年多後便恢復自由,隨即返港。

何志平當初躊躇滿志,想成為國際能源的推手,卻捲入了中美角力、美國黨爭的兩個漩渦,更慘成階下囚,險些死於非命,過程充滿戲劇性,如日後更多內幕曝光,足可拍成電影。

特別是當中有關檢控官迫他供出特朗普「罪證」的秘聞,更暴露了美國「深層政府」的黑幕,令人觸目驚心。隨着特朗普就職,這類暗黑政治,將陸續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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