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名爸爸遭33歲精神病女兒捐款100萬掏空全部積蓄,自稱要求慈善機構退還曾一度被拒絕。
精神病女子透過手機向公益平台捐款逾百萬人民幣
綜合內媒報導,江蘇南通一名退休職工黃先生日前在網上發帖求助稱,33歲的女兒於2019年確診「精神分裂症」。今年4月份,女兒在病發狀態下,用手機在阿里巴巴公益平台操作累積捐款100萬(人民幣,下同,約108萬港元)。
父母養老金被全數捐出
黃先生表示,女兒自2019年底便辭職沒有工作,此次衝動捐款將他和妻子的全部養老金全數捐了出去,「我今年61歲,我妻子59歲,我們都退休了,我每月只拿2000元(約2150港元)的退休金」。
家人得知積蓄被清空向慈善機構爭取退款
今年5月,黃先生發現賬戶異常後,立即和相關慈善組織交涉,並提交了司法鑑定報告、病歷和住院記錄要求退款。部分慈善組織退回50多萬元(約54萬港元)。
燈塔慈善救助基金僅同意退還三分之一的款限
然而,捐給燈塔慈善救助基金會的40多萬元(約43萬港元),對方僅同意退還三分之一的款項,「我們找到燈塔慈善救助基金會,他們說這筆錢用掉了2/3,只能退還1/3,也就是給我們13.9萬(約15萬港元)。我說這是我們養老錢,他們說跟孩子確認過,但她是精神病患者,能確認什麼呢?」。
司法鑑定證明女子在捐款期間無民事行為能力
11月4日,江蘇省某司法鑑定所出具的鑑定意見書確認,黃先生的女兒患精神分裂症,於4月15日至4月30日時捐款期間無民事行為能力。黃先生補充,他們發現女兒胡亂捐款時,金額已經超過百萬,「她也給宋慶齡基金會、紅十字基金會和浙江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等別的慈善機構也捐了,人家都退還了」。
燈塔慈善基金會負責人作出回應
燈塔慈善救助基金的一名負責人事後指出,他們曾打電話回訪黃先生的女兒是否確認要捐款,由於當時並未察覺到對方有任何異常或其精神疾病狀況,所以才接受了捐款。
燈塔基金退還剩餘款限
據悉,11月18日,燈塔慈善救助基金會已經427721元(約46萬港元)捐款退還至黃先生女兒的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