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串謀顛覆政權案,45名罪成被告今日判刑,法官參考《香港國安法》第22條的刑期分級,4名初選組織者被列為案中的「首要分子」判囚6年1個月至10年,其餘41名被告則被界定為「積極參加者」,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
根據國安法第22條,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首要分子」及「積極參加者」刑期分別是10年至終身監禁,以及3年至10年監禁。
法官指出國安法第22條、第23條及第30條的判刑,未有提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本案被告亦違反本地《刑事罪行條例》,當中提及「串謀罪」刑罰與實質罪行的最高刑罰相同。
法官表示,本案被告涉及的串謀指控,國安法第22條的判刑原則有參考價值,但不能直接應用,強調國安法的立法原意是與本地法律銜接並兼容互補。
法官提到大部分被告同意法庭可基於被告在案中的角色等,以參考國安法第22條去決定量刑起點。
國務院副總理何立峰在國際金融領袖投資峰會發表主題演講,向香港提出三大建議,涵蓋深化金融改革創新、拓展金融開放合作、以及對接國家發展戰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在社交媒體發文指,何立峰的演講充分體現中央政府對香港獨特地位和優勢高度重視及全力支持。在當前全球地緣政治和經濟環境日益複雜背景下,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擁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雙重優勢,繼續發揮着無可比擬的「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角色,為香港帶來龐大和寶貴機遇。在國家強大後盾支持下,香港必將在全球金融格局中不斷邁出堅實步伐,繼續走向由治及興新階段。
展望未來,財庫局將進一步鞏固香港優勢地位,強化香港作為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和國際風險管理中心雙重角色。我們將持續優化「互聯互通」機制,提升香港全球最大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並積極拓展海外市場,開創新增長點,為香港金融業注入新動力。憑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得天獨厚優勢,香港將繼續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並在全球經濟舞台上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