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駁回大坑西新邨民安樓非法佔用人要求暫援執行物業單位的執達主任收樓程序的申請,平民屋宇歡迎相關裁決。
區域法院周一(11月25日)就大坑西新邨民安樓一個單位的非法佔用人的傳票申請作聆訊,有關申請要求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暫援執行有關物業單位的執達主任收樓程序。區域法院裁決駁回所有上訴請求,並要求非法佔用人於11月26日搬出。
平民屋宇強調,基於「以人為本」精神,早前已委派駐邨社工隊協助該非法佔用人家庭成功申請「體恤安置」,並於8月搬入獲編公屋單位。
平民屋宇將按照法庭的裁決,向該違約住戶執行第三階段收樓令,收回佔用單位,務求盡快全面啟動重建工程。
平民屋宇自去年6月公布回遷安排至今,超過99%的住戶已經接受回遷方案及交回單位。截至2024年11月26日,有13宗個案仍需透過法律程序收回單位,法庭將於12月16日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