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名女子,在8年前買寶馬汽車,落了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港幣5.3萬元)的訂金後,因為突然缺錢拿不到車,亦漸漸遺忘了,到最近有錢了,才想起來,沒想到時隔8年後屢經周旋,最終還可以拎車。
交5萬訂金,因為一件事忘記拎車
根據內地網上媒體報道,事主彭女士2016年在一家寶馬4S店(4S指集汽車銷售、維修、配件和資訊服務為一體的銷售店)繳付了5萬元訂金,準備買一架全新的寶馬汽車。但一星期後,因為投資其他生意,資金鏈斷裂,導致當時沒有辦法如期拎車。期間,她亦因為其他事情,忘記自己已落訂買車這回事。
店家:已當成違約,訂金早已耗清
現在彭女士想起來此事,就到4S店詢問能否繼續使用之前已經繳付的訂金拎車。對此,4S店銷售向彭女士解釋:「按照當初繳納的訂金合同,彭女士已經違約了。合同約定超出支付全款提車日後,每延遲一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全車款的日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但如今已經過去8年,彭女士的訂金早已被當做違約金耗光,新車款亦換了好幾代了。
彭女士跟商家周旋,商家同意兩周內拎車
不過,彭女士與汽車店周旋之下,銷售方面最終向彭女士表示,她們跟法務部溝通過,4S店同意訂金使用權限再為彭女士延長兩星期,可在兩星期內使用訂金繼續拎車。
網民反應
有網民直言,「還有這事?5萬元不是小數目,能夠忘8年,賣車的也能夠8年不與彭女士聯繫,賣車的還能把5萬塊錢清零」、「忘了?但凡誰欠我5塊錢試試看」、「鬼才信呢,銷售沒把車賣出去,他不得天天來問候你」、「八成是進去了,5萬塊訂車,自己想不起來,4S店人想不起來?不可能不聯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