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家庭主婦在Facebook及Twitter發布煽動訊息,涉仇警和「港獨」,並煽動武力對抗政府、侮辱國旗和國歌等,承認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2023年4月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
被告羅愛華,被控於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間在Twitter和Facebook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情透露,被告在Twitter以兩個個人帳戶,並在facebook以名為「陳大文」帳戶,發表共65段具煽動性陳述等,其中包含指中共迫害人民,警黑合作和「光時」口號;另又發布2014年金鐘「反政府」示威圖片,稱「當年我都有份抗爭 無懼當權者暴力鎮壓」;又提到刺警案的「烈士」梁健輝,「願三萬黑警墊屍底,以祭手足亡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