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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被火燒男子 部分植皮不理想需重做手術

政事

馬鞍山被火燒男子 部分植皮不理想需重做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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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被火燒男子 部分植皮不理想需重做手術

2019年11月29日 18:13 最後更新:18:24

葛珮帆表示,李先生十分感謝各位香港市民和內地同胞的關心

馬鞍山一名57歲姓李男子,早前在海柏花園對開天橋上被淋易燃液體,頓成火人。傷者李先仍未渡過危險期,而部分地方植皮情況不理想,要排期重做手術。他現時的願望是「回家睡覺、喝啤酒。」

葛珮帆將支票交給傷者妻子李太。

葛珮帆將支票交給傷者妻子李太。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周二和馬鞍山被火燒傷者妻子李太,到醫院探望李先生,把第二批代收的支票和慰問卡親手交給李太。葛珮帆引述主診醫生指,傷者李先生已做了兩次植皮手術,情況依然嚴重,未渡過危險期,因此未能確認其康復時間表,目前最重要是「救返條命」。李太今日向她表示,昨天揭開傷口後發覺部分地方的植皮情況不理想,要排期重做手術,她很擔心。

李太說李先生的情況時好時壞,星期一開始可以進食少量流質食物。葛珮帆稱,探望李先生時他能張開雙眼和簡單對話,她又引述李先生指,事發當日他目睹有一班人在破壞地鐵,看不過眼上前批評:「你地都係香港人,點解要打爛地鐵,其他人點搭車?」理論期間被人淋不明液體並點火。

李先生說當時他感到「好驚、呆咗」,身穿的衣服主要由人造纖維製成,相當易燃,一著火就黐身,感到火燒好熱才立即脫下衣服,導致雙手被嚴重燒傷。李生說當時以為只是口頭爭執,沒想過會被人用火燒,沒想過香港會發生這樣的事。他仍未退燒,傷口只要稍微觸碰都會好痛。

葛珮帆表示,李先生十分感謝各位香港市民和內地同胞的關心,他十分想念家人,惟現時只能臥床,身體十分疲累。問他現在最想做甚麼,他説:「最想回家睡覺、到街上走走,最想喝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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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案46歲「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4年1個月

2024年12月23日 11:27 最後更新:13:14

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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