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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呼籲 勿購買或吸食兩款電子煙液體產品

社會事

衞生署呼籲 勿購買或吸食兩款電子煙液體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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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呼籲 勿購買或吸食兩款電子煙液體產品

2020年03月13日 22:37 最後更新:22:59

兩款電子煙名為「火器小辣条2.0」及「ammo雾化烟弹」。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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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吸食兩款含有未標示尼古丁成分並用於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俗稱電子煙)的液體產品。

兩款名為「火器小辣条2.0」及「ammo雾化烟弹」的電子煙液體產品樣本。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款名為「火器小辣条2.0」及「ammo雾化烟弹」的電子煙液體產品樣本。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跟進市民投訴,於深水埗一零售店購得兩款名為「火器小辣条2.0」及「ammo雾化烟弹」的電子煙液體產品樣本作檢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兩款樣本均含有尼古丁,屬於《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衞生署今日對該零售店採取行動。行動中,兩名分別61歲及32歲的男子因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警方拘捕。 衞生署正繼續調查。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若有懷疑或使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他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01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根據《條例》,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屬藥劑製品,必須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香港售賣。此外,第1部毒藥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的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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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酒辦關注電子煙或成吸毒工具 委員會倡全面禁止

2024年11月27日 14:34 最後更新:15:40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關注電子煙可能成為濫藥和吸毒工具,增加健康風險。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倡議應盡快立法禁止管有電子煙。

電子煙。資料圖片

電子煙。資料圖片

衞生署控煙酒辦主任封螢引述外國報告指出,大部分毒品均可加入電子煙裝置內,例如大麻、可卡因及合成毒品,含毒的煙彈與普通煙彈外型並沒有分別,形容電子煙變相提供一個隨時隨地隱蔽式濫藥的可能性。她又提到,新式即棄電子煙較舊式電子煙的容量更多,令可吸食的次數,增至數百口甚至數萬口,煙液中的尼古丁含量由2%至7%、甚至更高,吸食者未必清楚知道吸食量,越吸越多之後,便會引致更嚴重的尼古丁依賴。另外,新式的電子煙功率輸出有所提升,令煙液在加熱時釋放的有毒物質及尼古丁都會增加,同樣有可能令尼古丁癮加深。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湯修齊表示,有家長曾表達憂慮指,電子煙的設計令他們分不清是USB記憶體、電子用品,或是電子煙,亦難以識別煙彈中是煙油還是毒品。

另外,湯家齊亦提到,不少人對吸食水煙的影響存有謬誤,以為是潮流及較高端的象徵,吸引年輕人及女性吸食。他期望政府盡快立法全面禁止管有電子煙,及全面禁止加入味道的煙草產品。

電子煙。(資料圖片)

電子煙。(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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