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新北市新店區的胡璉將軍故居和附屬軍官眷舍,市價逾新台幣2億1千萬元合計20筆土地,早年為方便管理登記為「公有」,在「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根據2紙1957年的舊公文,向「中央」據理力爭下,「行政院」終於同意產權歸還金門縣政府,3年來的努力告一段落。
胡璉(1907-1977),陸軍一級上將,陝西省華縣(今渭南市華州區)人,黃埔軍校第四期畢業,屬於蔣中正軍事上之嫡系,也屬於陳誠土木系。曾任「中華民國」駐「越南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陸軍金門防衛司令部司令官、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福建省政府主席」。
胡璉故居及將官眷舍土地4921平方公尺,目前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約新台幣4萬3千多元,總價2億1千多萬元。
根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翁明志表示,胡璉故居坐落於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195巷12號,胡家及另9家軍舍住戶主張擁有土地及房舍所有權,在訴訟多年後遭法院駁回確定。依判決結果原住戶本應拆屋還地,但經由胡璉裔孫胡敏越不斷奔走下,故居於去年4月10日被登錄公告為新北市歷史建築,並闢建「胡璉故居紀念館」對外開放參觀。
翁明志指出,「福建省政府」2016年的轄管不動產清理報告中說明:新店安康段土地20筆系金門防衛司令部於1954年7月向民間購買,做為司令官胡璉及其部屬眷舍使用,1957年完成過戶,登記所有權人為「福建省政府」,管理機關為「金門縣政府」;1961年起與住戶訂約並收取租金,每坪象徵性收取租金1元,但因縣府嫌收租麻煩又交回省府管理,2007年受精省政策影響,省府未具法人地位,名下土地變更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因此全部收歸「國有」。
後來,金門縣政府主張這些土地是軍管時期,駐軍司令官兼「福建省政府主席」胡璉將軍以師法美軍消費合作社之模式,在1950年3月本於「自力更生」精神,創設粵華流通券及物資供應社,統籌民生軍需各類物資,籌措軍餉及地方建設財源所得,並利用運糧回航船隻裝載金門白土赴台求售,得款購地專作眷舍建造之用,故土地應屬金門縣政府所有。
翁明志表示,陳年檔案有關昔日土地交易資料均已散佚,費盡努力才找到1957年5月25日金門防衛司令部駐台辦事處發給金門縣政府的函文和當年6月金門縣政府函復金門防衛司令部駐台辦事處,同意委由「福建省政府」駐台辦事處全權辦理土地過戶手續委託書的公文,內容均足以證明土地是金門縣政府於1954年購買。
在曾任省府組長,目前為縣府秘書長陳朝金多次赴「行政院」與「國有財產署」據理力爭,詳細說明全案來龍去脈並提具舊公文為證下,獲得兼任金馬聯合服務中心主任的張景森政委的大力支持,「行政院」敲定同意將20筆土地歸還縣府,實現轉型正義,也還給金門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