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9月7日,示威者包圍旺角警署,女售貨員及3名學生被控非法集結等罪。案件早前審結,3名學生今於九龍城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27歲學生另被控的阻差辦公罪名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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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女售貨員非法集結罪脫,獲無罪釋放。裁判官葉啓亮下令3名罪成的被告還押至7月23日判刑,其間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等報告。
反修例事件期間,示威者多次包圍旺角警署,防暴警展開驅散。 資料圖片
4名被告依次為甄嘉詠(19歲,學生)、朱俊威(27歲,學生)、余采燕(24歲,售貨員)及楊銘豪(23歲,學生)。甄、朱、楊三名學生同被控於2019年9月7日在旺角彌敦道與水渠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朱俊威另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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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采燕則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外,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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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37至5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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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2019年11月18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並以「暴動罪」拘捕213人,包括本案8名被告。8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37至50個月。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表示,自2019年11月11號開始,理工大學一帶發生暴動事件。本案發生當日,也就是2019年11月18號,示威者正佔領理工大學,並且被警方圍堵。社交媒體不斷有人號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一帶,分散理工大學的警力,試圖營救被圍堵與理工大學的示威者。
案發當晚有約2000名示威者與警方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對峙接近一小時。期間,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用遮同其他物件築起陣地,堵塞行車路;不斷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引致車路上多處着火;以及用雷射光線照射警方等等。
警方在圍捕行動中共拘捕213名被告人,他們被控「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拆為17宗審訊案件,轉交區域法院進行審訊。
警方指,今日(22日)是第15宗經過審訊之後的判刑,當中5名被告人在審訊開始前認罪,另外3被告人,在早前經審訊之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警方表示,8名被告人均為本地男子,案發時年齡介乎18至25歲),今日(22日)被判37至50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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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為止,本案213名被告人,已經有200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其中11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有167 名被告判29至64個月監禁,其餘22人等候判刑。
警方重申,香港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的自由。與此同時,市民進行以上活動時亦須遵守本港法律。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集會出現破壞社會安寧及非法的行為,警方必定會果斷將違法之人繩之於法,以保障市民財產與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