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國新辦舉行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貢獻檢察力量新聞發佈會。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表示,近年來,檢察機關適用正當防衛案件的比例大幅度提升。
苗生明說,2018年江蘇崑山「龍哥」反殺案喚醒了刑法關於正當防衛這樣一個「沉睡的條款」以後,近年來,檢察機關又依法辦理了一批社會高度關注的正當防衛案件。
近年來,檢察機關適用正當防衛案件的比例大幅度提升,2019年、2020年因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共819人,這個數字是此前兩年的2.8倍,將近3倍。也正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之下,越來越多的案件中出現了關於正當防衛的討論,甚至有些爭論。
「我們認為,這樣的討論和爭論是有積極意義的,為了及時回應實踐中的一些不同認識,統一法律適用的標準,檢察機關會同最高法院、公安部採取了一系列做法。」2018年底,最高檢專門發佈適用正當防衛第12批指導性案例,2020年最高檢又會同最高法院、公安部發佈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
苗生明說,同年,最高檢還專門發佈了6起新類型正當防衛的典型案例。例如,河北辛集市的耿某華正當防衛不捕案,明確了面對非法暴力拆遷,公民為保護住宅安寧、人身自由,有權實施防衛行為,從而解決了對這類行為性質認定上的爭議。「深夜,拆遷公司帶著一些工具沖入被拆遷的家裏,把家裏的女主人拖出去,對男主人也有打或罵的暴力動作,這時候男主人實施了防衛行為,我們認定他屬於正當防衛,作了不批捕。」
苗生明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圍繞進一步加強對正當防衛案件的辦案工作,有幾點措施:
一是強化法、理、情融合,將心比心辦案,最大限度維護防衛人的合法權益。
二是要強化證據指引,及時全面做好防衛證據的收集、固定、審查工作,查清前因後果,釐清原委曲直,為案件的依法公正處理奠定基礎。
三是要求我們要強化擔當,對依法屬於正當防衛,或者有防衛情節的案件要敢於認定,既不迴避案件中雙方當事人的矛盾,同時也要注意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因為這一類案件特別容易發生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因矛盾而起、因案件而激化,所以需要化解矛盾。
四是強化法治宣傳。通過發佈案例,實現「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既要弘揚「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也要宣傳引導不能濫用法律賦予的正當防衛權利,避免造成過度的、不應有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