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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主筆馮偉光申被拒釋 官指其容易利用台灣平台發表煽動文章

政事

《蘋果》主筆馮偉光申被拒釋 官指其容易利用台灣平台發表煽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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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主筆馮偉光申被拒釋 官指其容易利用台灣平台發表煽動文章

2022年04月19日 16:25 最後更新:16:54

筆名「盧峯」的《蘋果日報》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馮去年12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聽畢陳辭後即日拒絕,今頒布書面理由指馮偉光擔任影響力巨大的《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一職,以及用筆名「盧峯」為《蘋果日報》撰文,反映其堅定不移的態度,而且《蘋果日報》在台灣仍然營運,馮很容易可以繼續利用台灣平台發表煽動性文章,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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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官在書面理由中指出,馮偉光以筆名「盧峯」於2019年9月12日為《蘋果日報》撰寫社論,表示:「市民日日提心吊膽,不知何時會被身份不明的人(有可能是休班警員)用伸縮棍毆打,以及被困在地鐵站數小時未能得到醫治」。而且自2020年5月起,《蘋果日報》推出網上英文版予非華語人士閱讀,早於2013年辭職的馮偉光則在2020年6月10日重新加入蘋果日報,成為《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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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英文版在2020年7月18日發布一篇名為《美國會否制裁林鄭月娥?》的英文文章,主張美國凍結資產、拒絕入境,以及制裁為林鄭月娥提供服務的銀行等。2020年10月12日亦有文章指:「日本、澳洲等西方國家遲早需表態立場,禁運技術產品和設備到中國,以阻止中國的經濟和技術增長,而且中國許多軍事和社會控制設備亦是依靠從美國或其他國家進口的零件和技術⋯⋯」。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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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停運後,馮偉光於2021年6月2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準備離港前往英國時被捕。申請方表示《蘋果日報》英文版讀者人數偏低,而且馮偉光對網上發佈的文章沒有控制權,杜官認為馮偉光月薪10萬元卻沒有參與編輯委員會決定刊登哪些文章的說法不合邏輯,而且《蘋果日報》在台灣仍然營運,馮很容易可以繼續利用台灣平台發表煽動性文章,故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馮偉光不會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拒絕其保釋申請。

馮偉光申請保釋被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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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2024年08月29日 15:46 最後更新:08月30日 07:59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及/或複製發布煽動刊物」案,29日作出裁決,《立場》母公司、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裁定罪名成立,林紹桐因健康理由缺席。法官將案押後至9月26日判刑,兩名被告獲准保釋。

法官郭偉建裁定,涉案17篇文章中,有11篇被裁定具煽動意圖,包括何桂藍的專訪、陳沛敏、區家麟、羅冠聰等人撰寫的博客文章。

鍾沛權中午時分抵達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沛權中午時分抵達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3被告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報稱無業的鍾沛權(52歲)及報稱編輯的林紹桐(34歲)。控罪指被告在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本案為回歸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

控方表示,將引用《國安法》實施細則,向「立場新聞」母公司申請充公令,要求法庭頒發罰款裁決,稍後排期處理。辯方透露,林紹桐直至9月中仍有病假,希望法庭另定日子判刑,其間批准兩名被告保釋。

鍾沛權罪成,獲准保釋。(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沛權罪成,獲准保釋。(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求情指,本案與以往煽動案不同,兩被告均是新聞工作者,涉案文章並不是如以往的煽動文章般具宣泄性,或表達特別立場,冀法庭能考慮案件的嚴重程度及受責程度。

余指,鍾及林在被捕後分別已還押300多天,本案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若在獄中行為良好則可獲3分1刑期扣減,則等同兩人已監禁16個半月及15個月;而在23條通過後,與國安相關被判入獄案件未能獲刑期扣減。辯方指,本案根本不應判處最高刑期,而2被告若獲行為良好扣減,則已還押的日子已經多於刑期,望法官能判處的判期不會超過2人已還押的日子。

法官聽畢求情後,指要索取林紹桐的醫療報告,並指其裁決已處理「立場」成立以來的編採方針、公信力、當時民情等議題,辯方可審視。辯方稱稍後會向法庭呈交醫療報告和案例。

多國領事代表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多國領事代表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批傳媒到場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批傳媒到場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中午時,已有逾70人庭外輪候排隊旁聽。鍾沛權約中午已抵達法庭,另一被告林紹桐因健康理由缺席,林的妻子則有到庭。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早前呈上醫療報告和信件,多謝法官容許林缺席。至下午2時開庭前,庭內公眾席及記者席幾全滿,除多國領事代表外,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傳媒人區家麟、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等亦前來旁聽。

鍾沛權及林紹桐於2021年12月29日被捕,《立場》同日停運。兩人其後被落案檢控,一度還押,至2022年10月案件開審後,先後獲准保釋。案件由去年6月至今已經歷56天審訊,原定於2023年10月裁決,後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有關煽動條例的判詞,法官亦要等候譚得志發表煽動文字罪的上訴案結果,案件三度押後裁決,橫跨近2年。 

控方指控《立場》發布17篇專訪、博客、報道或轉載文章,讓作者或受訪者宣揚非法理念,抹黑或攻擊中央、特區和《香港國安法》,為違法的人「伸冤、戴光環」,散播制裁和分裂國家思想,指《立場》是「政治平台」;鍾沛權作供時否認,強調博客文章只要有事實基礎,不煽動暴力或構成誹謗,基本上「來稿必登」,盡力容納不同聲音和光譜,體現言論自由,而報道亦不代表支持其主張;《國安法》生效後,《蘋果日報》高層、包括鍾沛權太太陳沛敏被捕後,2021年6月《立場》宣布將把當年5月份起的全部文章下架,並暫停接受贊助。

被告鍾沛權(左) 及林紹桐(右),林今因病缺席聆訊。(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鍾沛權(左) 及林紹桐(右),林今因病缺席聆訊。(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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