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被控「串謀及/或複製發布煽動刊物」案,29日作出裁決,《立場》母公司、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裁定罪名成立,林紹桐因健康理由缺席。法官將案押後至9月26日判刑,兩名被告獲准保釋。
法官郭偉建裁定,涉案17篇文章中,有11篇被裁定具煽動意圖,包括何桂藍的專訪、陳沛敏、區家麟、羅冠聰等人撰寫的博客文章。
3被告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報稱無業的鍾沛權(52歲)及報稱編輯的林紹桐(34歲)。控罪指被告在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本案為回歸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
控方表示,將引用《國安法》實施細則,向「立場新聞」母公司申請充公令,要求法庭頒發罰款裁決,稍後排期處理。辯方透露,林紹桐直至9月中仍有病假,希望法庭另定日子判刑,其間批准兩名被告保釋。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求情指,本案與以往煽動案不同,兩被告均是新聞工作者,涉案文章並不是如以往的煽動文章般具宣泄性,或表達特別立場,冀法庭能考慮案件的嚴重程度及受責程度。
余指,鍾及林在被捕後分別已還押300多天,本案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若在獄中行為良好則可獲3分1刑期扣減,則等同兩人已監禁16個半月及15個月;而在23條通過後,與國安相關被判入獄案件未能獲刑期扣減。辯方指,本案根本不應判處最高刑期,而2被告若獲行為良好扣減,則已還押的日子已經多於刑期,望法官能判處的判期不會超過2人已還押的日子。
法官聽畢求情後,指要索取林紹桐的醫療報告,並指其裁決已處理「立場」成立以來的編採方針、公信力、當時民情等議題,辯方可審視。辯方稱稍後會向法庭呈交醫療報告和案例。
今中午時,已有逾70人庭外輪候排隊旁聽。鍾沛權約中午已抵達法庭,另一被告林紹桐因健康理由缺席,林的妻子則有到庭。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早前呈上醫療報告和信件,多謝法官容許林缺席。至下午2時開庭前,庭內公眾席及記者席幾全滿,除多國領事代表外,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傳媒人區家麟、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等亦前來旁聽。
鍾沛權及林紹桐於2021年12月29日被捕,《立場》同日停運。兩人其後被落案檢控,一度還押,至2022年10月案件開審後,先後獲准保釋。案件由去年6月至今已經歷56天審訊,原定於2023年10月裁決,後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有關煽動條例的判詞,法官亦要等候譚得志發表煽動文字罪的上訴案結果,案件三度押後裁決,橫跨近2年。
控方指控《立場》發布17篇專訪、博客、報道或轉載文章,讓作者或受訪者宣揚非法理念,抹黑或攻擊中央、特區和《香港國安法》,為違法的人「伸冤、戴光環」,散播制裁和分裂國家思想,指《立場》是「政治平台」;鍾沛權作供時否認,強調博客文章只要有事實基礎,不煽動暴力或構成誹謗,基本上「來稿必登」,盡力容納不同聲音和光譜,體現言論自由,而報道亦不代表支持其主張;《國安法》生效後,《蘋果日報》高層、包括鍾沛權太太陳沛敏被捕後,2021年6月《立場》宣布將把當年5月份起的全部文章下架,並暫停接受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