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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度網上發文倡槍決警察法官 30歲無業男認罪判囚8月

政事

數度網上發文倡槍決警察法官 30歲無業男認罪判囚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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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度網上發文倡槍決警察法官 30歲無業男認罪判囚8月

2022年12月16日 17:20 最後更新:17:23

30歲無業男子過去1年多於連登討論區多次留言發文,聲稱「成隊國安警制裁 同制裁所有法官」、「香港起碼要槍決處死 六萬名警察 所有法官 檢控官都要判死刑」等被控。被告16日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言論鼓吹及美化暴力,又對公眾安全構成實際威脅,衝擊司法系統,要制止極端違法主張付諸行動,判囚8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蘇官判刑指被告於廣受歡迎的論壇發布37則具煽動性內容,在互聯網犯案言論可以迅速廣泛散播,具延續性及永久性,持續達20個月,內容針對中港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執法人員、檢控人員及某些專業界別人士等,就疫情及社會事件散播虛假資訊,激發對上述人士仇恨及離叛。蘇官續指被告不但要求外國制裁,更多番主張對官員及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包括針對處理個別法庭案件的司法人員,又讚揚刺傷警員然後自殺的男子為抗疫英雄,要為其報仇雪恨,言論不只宣洩不滿,更鼓吹及美化暴力,又對社會秩序公眾安全構成實際威脅,衝擊司法系統,危害針對人士的人身安全。蘇官指要判刑阻嚇,制止極端違法主張付諸行動,以12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8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指,警方調查發現被告蔡振諾持有名為「硬膠胸奴」的「連登」帳戶,在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日期間發帖文及留言煽惑他人,發布共37段具有煽動意圖的言論、照片及圖片,包括「要制裁就一次過 成隊國安警制裁 同制裁所有法官」、「法官 檢控官點過名既就應該被制裁」、「香港獨立」、「一定會槍斃呢班黨衛軍同狗官」、「如果要清算 香港起碼要槍決處死 六萬名警察 所有法官 檢控官都要判死刑 」等。警方今年9月27日下午上門拘捕被告,檢取了被告2部手提電話及1部手提電腦,被告自願提供密碼。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源於無知發佈一連串帖文,現已感到懊悔,承諾不再重犯,受查時提供密碼,態度合作,今坦白認罪,警方亦已在被告同意下刪除其帳戶。辯方續指被告於求情信中向指涉的司法、執法人員及社會各界致歉,胞姐、上司、同事友人等評價良好,指其本性善良,性格內向文靜故無機會與人溝通糾正想法,致發偏激言論。辯方提到帖文大多不涉暴力,甚少網民讚好,亦非煽動實際行動。

被告蔡振諾承認於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日,在LIHKG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和圖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等。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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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煽動判囚14個月 政府:任何人危害國安煽動仇恨必難逃法網

2024年09月19日 19:06 最後更新:20:32

一名27歲曾干犯煽動罪被判監的男子,今年6月12日著上印有「光時」的上衣,以及戴上有英文字句的黃色口罩遊蕩,早前承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判監禁14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

政府發言人表示,被告被定罪及判處監禁,正好說明有任何人想要危害國家安全、煽動社會仇恨,都必然難逃法網,香港是法治之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犯法的人必會為所做的惡行付上法律代價。發言人又引述裁判官指出,案件中的煽動字句內容涉及鼓吹香港特區政府脫離中央的合法管治,以破壞社會安寧及公共秩序的方式去實踐他的主張,嚴重危害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而被告人企圖挑起他人對特區政府和執法部門的仇恨和藐視,造成社會的撕裂和分化,如法律不及早介入,會導致社會再次陷入亂象當中。

政府總部

政府總部

香港。

香港。

發言人指出,《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言論自由、和平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等基本權利,《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相關條文已經清晰劃分非法的煽動行為或言論和合法的建設性批評,有關用語也並非含糊。

政府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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