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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發布針對中央及特區官員言論 承認煽動判囚6個月

政事

無業男發布針對中央及特區官員言論 承認煽動判囚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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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發布針對中央及特區官員言論 承認煽動判囚6個月

2023年12月14日 22:47 最後更新:23:24

一名男子在社交媒體以5個帳戶發布共280則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判監6個月。

案情指,警方調查發現57歲無業被告的5個社交帳戶,分別共291名朋友和32名追隨者,被告於本年4月至10月期間,發布280段可供公眾瀏覽的具煽動言論的帖文,在錄像內加插附有具煽動言論的圖片,用一般歌曲製作音樂錄像及自拍讀出煽動言論等。

辯方求情稱被告無任何政治背景,教育水平不高,在部分影片中更展示自己樣貌,可見被告對法律一知半解。另外,只有共14項訊息不斷重複發布,被告社交平台朋友數目少,最多的只有284個,最少的僅4個,受眾數量使訊息影響不大。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藐視中央及特區官員,平均每日不只一則帖文,反映理念頑固,又指被告並非轉發訊息,而是自行製作圖片配以歌曲,明顯想把內容廣傳開去,另被告渲染暴力,內容提到傷害官員及其家人,考慮到會對國家安全有潛在風險,最後判處監禁6個月。

一名57歲男子涉在社交媒體發布信息,內容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遭落案起訴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據悉他為前社民連成員。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務處國安處是在12日於紅磡拘捕該名男子,警方說,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及鼓吹暴力。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政府新聞處圖片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政府新聞處圖片

據了解,被捕人報稱雜工,為前社民連成員,他所使用的社交平台包括Facebook、Instagram和Threads,在2024年3月至11月期間犯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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