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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轉載許智峯煽惑投白票帖文 前中大學生會長蘇浚鋒判囚2月緩刑年半

政事

涉轉載許智峯煽惑投白票帖文 前中大學生會長蘇浚鋒判囚2月緩刑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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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轉載許智峯煽惑投白票帖文 前中大學生會長蘇浚鋒判囚2月緩刑年半

2022年12月29日 15:58 最後更新:16:30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涉嫌於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的社交平台帖文,被廉署控告一項煽惑他人投白票罪。辯方在案件開審當日,表示爭議條例是否合憲,並指若法庭裁定合憲,蘇會認罪。暫委裁判官戴昭琦考慮過辯方陳詞後,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條例合憲。蘇承認控罪,裁判官考慮到他背景良好,重犯機會低,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23歲項目主任蘇浚鋒被控違反《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即於2021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在香港一場選舉中,即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在個人Facebook專頁上轉載許智峯同年10月29日的帖文,而該帖文煽惑在選舉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給該另一人的選票,致使該選票在該選舉中根據任何選舉法被視為無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蘇浚鋒認罪判緩刑。

蘇浚鋒認罪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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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網上發文討論殺林鄭 煽惑傷人罪成下周判刑

2024年10月02日 12:43 最後更新:14:03

一名63歲男子在2020年2月於社交平台發布帖文,討論如何殺死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2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成,押後至下周一(7日)判刑。

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辯方提到被告在帖文提出的想法根本沒可能實現,是「天馬行空」,但法官陳廣池認為被告證供不盡不實,他知悉2019及2020年社會示威及暴亂事件,但刻意淡化當時發文的意圖,低估了發文所產生的效應。

法官又提到被告社交平台有700多名朋友,從帖文和留言可見,引伸的討論是延續傷害特首的想法,被告被捕後解釋「輕描淡寫說這是搞笑」,法官認為是簡化了網絡平台的功用及效力。

法官又指出,不能抽空分離犯案時社會氛圍及政治熾熱情況,即使最終沒有人實際犯事,煽惑他人仍屬犯罪。考慮到2019年的社會氛圍,不認為被告是在開玩笑,又指根據當時情況「任何激進行為已經不能視為天馬行空,絕無可能」。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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