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盛時擁有48家分店的農場餐廳,前東主陳興濤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票控經營無牌食肆,陳承認控罪,兩張傳票分別判罰款3410元及3570元。

陳求情指自己經濟困難,更要借高利貸「過年」及維持生計。陳又稱早前因滾油而受傷,過往工作四年中只休息四天,努力工作過活,希望裁判官輕判。

 陳興濤展示早前燙傷的傷勢。

農場餐廳於1987年由陳興濤及其他股東合資75萬港元創辦,首家分店開設於中環。餐廳標榜所有食物不加味精。全盛時期,農場餐廳擴展至48家分店,僱員達1,300人,每天營業額接近20萬港元。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後,陳興濤發展過速,生意無法維持,2001年3月被法庭頒令清盤。其後陳興濤一度轉為售賣兒童書籍生意。

陳興濤在2005年獲法庭解除破產令後,計劃東山再起,2008年他在上水石湖墟市政大樓街市熟食中心重新開業,店名農家意粉,其後開設第二間分店。陳興濤曾揚言,到餐廳賺的錢清還舊債時,會用回「農場餐廳」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