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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撞斃友人囚22個月律政司不滿提覆核 貨車司機改囚3年

社會事

醉駕撞斃友人囚22個月律政司不滿提覆核 貨車司機改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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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撞斃友人囚22個月律政司不滿提覆核 貨車司機改囚3年

2023年02月21日 13:13 最後更新:13:27

41歲貨車司機前年醉酒後不理朋友勸阻堅持駕車,27歲友人追前意圖勸阻時被車輾過2次致死,但司機不顧而去,更一度拒絕自首。他去年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等3罪,被判囚22個月及停牌5年,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而提出刑期覆核申請,建議本案量刑起點最少應訂為4.5年。署理首席法官麥機智、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及潘敏琦經商討後批准申請,撤銷原有判刑,把量刑起點訂為監禁5年,考慮被告認罪及去年已刑滿出獄,最終改判監禁3年,下令被告需即時入獄服刑,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41歲被告羅兆堅去年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醉酒駕駛以及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共3罪。律政司認為本案的量刑明顯不足以反映被告刑責,認為原審法官以監禁33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屬於原則上犯錯。律政司重申被告醉酒駕駛,不理朋友勸告,案中死者出於好意上前勸阻被告,卻遭被告撞死。其他朋友事後要求被告自首,被告更一度拒絕。律政司指被告故意拖延逾兩小時,才去自首及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行為不負責任,而呼氣樣本更超標數倍。律政司認為考慮本案案情的嚴重性後,三罪的量刑起點最少應訂為4.5年。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羅兆堅的代表律師則指本案案情的嚴重性屬於中度,但同意被告並非一時疏忽失誤。而被告已在去年六月服刑完畢,出獄後重過新生活,自去年11月起在工程公司工作,希望即使上於庭接納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請,亦可改判一個不需要被告重返牢房的刑期。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署理首席法官麥機智、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及潘敏琦經考慮後,批准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請,撤銷原本監禁22個月的判刑,改為以監禁5年作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以及他去年已刑滿出獄,最終改判監禁3年,故被告需即時入獄以完成餘下刑期。

案發當日警方在場調查。 資料圖片

案發當日警方在場調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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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傷13歲過馬路少年 63歲男司機認罪判囚13個月停牌2年

2024年12月10日 15:47 最後更新:18:21

13歲男童大埔公路元洲仔段推單車過馬路時,被一輛私家車撞至昏迷,63歲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10日被判監13個月,停牌2年,並須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劉綺雲判刑時表示,被告案發時相當嚴重地不專注,罪責屬中等程度偏低,判處監禁是唯一合適選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事發在去年5月,男童推着單車横過案發地點,當時行人交通燈號顯示綠燈,車輛交通燈號則顯示紅色,被告駕駛私家車沿大埔公路元洲仔段,向吐露港公路方向駛去,並違反交通燈號,駛近並進入行人過路處,之後其左邊擋風玻璃撞倒男童,行車記錄儀拍攝到事件經過,專家檢視行車記錄儀片段後,認為被告當時超速。

車禍導致男童重傷昏迷,住院超過3個月,並出現情緒問題、視力受損及小便問題,骨折亦影響他走路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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