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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與15歲女童非法性交兼「叉頸扯頭髮」 38歲男兩罪成候判

社會事

涉與15歲女童非法性交兼「叉頸扯頭髮」 38歲男兩罪成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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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與15歲女童非法性交兼「叉頸扯頭髮」 38歲男兩罪成候判

2023年03月28日 17:10 最後更新:17:11

38歲男子於2020年認識當時年僅15歲女童後,強迫她與其前男友分手,到了翌年在天水圍住所與女童發生性行為,並曾對她「叉頸」及「扯頭髮」。該男子早前否認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普通襲擊共兩罪,28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法官郭啟安指,女童均能清楚交代非法性交之間的關鍵細節,以及手機留有扼頸及留下紅印的相片,並批評被告證供就像其私生活和男女關係一樣,一片混亂。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判刑。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郭官裁決時指,本案是典型的一對一案件,女童X證供的可信性及可靠性成為本案的關鍵,透過X作供後,認為她是一個誠實及可靠的證人。就控罪一,X均能清楚放交代非法性交之間的關鍵細節,包括被告要求與她性交的對話,被告「夾硬」除低她的褲,和擘開她的腳並屈曲成90度角,被告以男上女下的姿勢將陰莖插入X的陰道,體外射精等描述。另控罪二,X在手機拍攝到其頸上被人用力握過而留下紅印的相片,當中發送給被告的日期亦為犯案時間,X發送此照片後,和與被告之後也說出「我去報警啦拜拜」,因此認為襲擊事件亦確如X所述,案發時間為2021年9月8日,而地點是天悅邨悅華樓2401室及悦華樓24樓電梯大堂。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官:被告雖年近40 仍是一名遊手好閒無業遊民

郭官再指,認為被告的證供就像其私生活和男女關係一樣,一片混亂,被告雖年近四十,但仍只是一名遊手好閒的無業遊民,他在庭上一方面吹噓自己曾經在匈牙利從商7年,卻最基本被問及是從幾時開始經商,他也答不出來,案發時被告居住的涉案單位,也是他從一名叔叔借回來暫住。即使被告在庭上矢口否認與X為情侶關係,但從他們的WhatsApp的對話中,絕非契父女的關係,包括X對被告說「情人節分手開心啲㗎嘛」等,被告亦說出「話我唔愛你唔錫你,你問心啊,我有咩唔放你係第一位先」等,這亦正好支持X在庭上所說她在案發前已經不想繼續與被告發展情侶關係,只當X是其一名契女都只是自欺欺人。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郭官總括,表明拒絕接納被告在庭上所作的任何證供,基於以上分析,X有關本案兩項控罪的證言完全可信,她與被告在案發前後的行為和反應亦可從二人之間在WhatsApp的對話和發送的圖像中解釋得到,裁定兩項罪罪成。

被告曾國成被控於2021年9月某日,在香港新界天水圍天悅邨悅華樓24樓涉事單位與女童X非法性交;另他於或大約同年9月8日,在上述單位及天水圍天悅邨悅華樓24樓電梯大堂襲擊X。

被告涉與當時年僅15歲女童發生性行為,並曾對她「叉頸」及「扯頭髮」。 網圖(示意圖)

被告涉與當時年僅15歲女童發生性行為,並曾對她「叉頸」及「扯頭髮」。 網圖(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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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32歲輕度智障女子非法性交 七旬翁罪成判囚30個月

2024年11月08日 12:41 最後更新:15:22

32歲輕度智障女子前年三度被一名無業男子帶到家中發生關係,涉案的71歲男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罪成,判監30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表示,事主與被告偶爾遇見,被告一直與對方談話並以金錢引誘。他認為如果女方精神狀況正常,事件不應在法庭上出現,而女事主在法律上不可能同意性交,亦無採取防禦措施避免懷孕,令事主其後需要接受人工流產,身心受損,兩項罪名各判監30個月,同期執行。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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