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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涉詹培忠串謀詐騙案缺席聆訊 被沒收150萬元人事擔保金

社會事

商人涉詹培忠串謀詐騙案缺席聆訊 被沒收150萬元人事擔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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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涉詹培忠串謀詐騙案缺席聆訊 被沒收150萬元人事擔保金

2023年04月04日 18:50 最後更新:18:50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涉嫌與兩名男女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時,一同串謀詐騙,涉及犯罪得益逾4,200萬元。其中49歲男商人被告馬鐘鴻2022年10月初起未有向警方報到,更缺席區域法院聆訊,但其3名擔保人對共150萬元人事擔保會否被充公提出反對。法官郭偉健4月4日頒布書面判決理由書指,3人對被告的認識其實不多,只完全倚賴被告自行遵守指令,認為單是口頭提醒不足以履行擔保人的責任,遂下令充公全數存入法庭的擔保金。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3名擔保人為羅妙卿、林銀華及何友波。他們與被告的關係分別是「大嫂」、「疏表」即表姐及「世侄」。而被告馬鐘鴻則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名,以及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 

郭官在判詞中指出,3名擔保人是相信被告品性良好,希望毋須被羈留在監獄內等候審訊而作為其擔保人,但他們考慮確保被告出庭時,必須首先了解其為人,只是從本案中,他們對被告的認識其實不多,不知道或不了解被告面對控罪的細節,甚至完全沒有提出質疑,只是憑他們過往對被告的印象便相信被告是可信任的人。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先就羅來說,被告獲准保釋後,羅在2022年7月9日便返回深圳照顧丈夫,當時根本沒有任何能力監督留在香港的被告,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確保不會棄保潛逃;何雖然留在香港,但最後一次與被告見面是中秋節之前的一至兩天,換言之,何在被告違反保釋條件時,已經有約3星期沒有見過被告,亦承認每次與被告見面時,都是由被告主動聯絡他,可見即使何曾經在口頭上提醒被告出庭的時間,並要求他準時出庭,但何是完全倚賴被告自行遵守法庭的指令;林而言,她與被告相處的時間相對較多,最後見面時間也是較接近被告開始潛逃的日期,但她亦是一樣,完全倚賴被告自行遵守指令,沒有採取任何措施確保被告不會棄保潛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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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官再指,明白每名擔保人都是透過多年的積蓄才得到該些財產,若可以取回,能會對他們將來的生活提供不少幫助,但是認為這一點不足以構成人道理由或任何其他充分的理由,讓他們取回全部或部分的擔保金,不可以忽略承諾擔任擔保人時,他們都清楚知道被告不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時,便有可能失去他們繳交的金錢。另3人只曾口頭上提醒被告遵守保釋條件及準時出庭,一廂情願地相信被告不會辜負他們,並沒有採取其他措施確保被告按照其說話行事,包括沒有了解被告在保釋期間與哪些人等聯絡,且強調作為擔保人,肩負着非常沉重和認真的責任,單是口頭提醒不足以履行責任,尤其知道被告曾經非法偷渡進入香港,故找不到任何不充公全數擔保金的理由。 

郭官總括,假若本席下令歸還全部或部分擔保金給3名擔保人,只會發出一個錯誤的訊息,令人相信擔保人不需要認真履行擔保人的責任。郭官不認為這種做法符合公眾利益,故考慮每一個人的理由後,下令分別充公羅的1百萬元擔保金、林的10萬元擔保金,及何的40萬元擔保金。 

區院法官郭偉健裁定沒收涉及詹培忠詐騙案商人馬鐘鴻的150萬元人事擔保金。資料圖片

區院法官郭偉健裁定沒收涉及詹培忠詐騙案商人馬鐘鴻的150萬元人事擔保金。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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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病假紙呃交通意外傷亡援助 警拘39人涉款200萬元

2024年12月20日 12:20 最後更新:13:49

警方於12月16至19日展開行動「破惑」,針對騙取「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犯罪團伙,以「串謀詐騙」及「欺詐」罪拘捕24男15女,年齡介乎19至48歲,牽涉共33宗交通意外,騙取的援助金共約200萬元。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高級督察黃浚柏及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子鎌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高級督察黃浚柏及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子鎌

西九龍重案組2A隊主管林子鎌高級督察表示今年較早前,社會福利署透過內部審查,發現有不法分子利用偽造文件,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經過深入調查後,警方在10月至11月進行了第一浪的破惑行動,並拘捕了275人,涉款詐騙金額係約港幣1400萬元。



社會福利署12月上旬轉交更多個案予警方跟進,經調查後,警方發現不法分子同樣地在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時候,向社署職員提交偽造假病假紙,今次大部份的申請個案都未批出款項,最高騙取金額為大約港幣15萬元,總詐騙金額為港幣200萬元,牽涉一共33宗的交通意外。

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子鎌

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子鎌

西九龍刑事部於是在12月16至19號期間,展開第二浪的「破惑」行動。行動入面,警方共拘捕24男15女,年齡介乎19至48歲,報稱職業包括有文員,銷售員,運輸工人或無業等等,拘捕的罪名為「詐騙」。全部被捕人經已保釋侯查。調查過程中,警方發現部分案件涉及有組織性的自編自導交通意外,其中一宗更涉及13人,幸好被及時發現,暫未批出任何款項。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高級督察黃浚柏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高級督察黃浚柏

警方指出,每宗交通意外造成交通阻塞,警方亦要投放資源處理。政府成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之目的,是希望幫助交通意外的受害人,提供緊急的經濟支援,但不法分子製造意外,從而騙取政府的援助,行為極不負責任和嚴重浪費資源和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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