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其中兩名丁屋申請人早前各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各被判入獄12個月。
屯門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分別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兩人於2006年2月至6月期間,曾分別向地政總署申請在元朗水蕉新村興建一幢丁屋自用,向署方聲稱無意將「丁權」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獲地政總署批出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表示,出賣丁權是欺騙政府、濫用土地資源的行為,控方選擇在裁判法院檢控兩名被告,可判處的刑罰接近裁判法院上限。裁判官說,法庭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給予兩名被告三分一的認罪刑期扣減,法庭不認為控方在調查方面有延誤,因此不會就此再額外給予被告刑期扣減,判處兩名被告各入獄12個月。
案情指,村民自1991年11月起申請於水蕉新村興建丁屋,其後轉售丁屋予發展商向公眾出售,銷售逾115幢丁屋。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曾串謀中間人,分別各以10萬元出售「丁權」。
油尖警區刑事部於12月6日至12月8日一連3日展開代號為「海門」的行動,成功搗破一個由三合會成員操控,並以「低息」協助債務重組作招徠,實則和財公司「打龍通」的詐騙集團,以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拘捕12男4女。
警方在本年的 1月起,陸續接獲受害人報案,指有騙徒透過電話及網頁刊登廣告,聲稱為一間持牌財務公司,並可以向受害人提供債務重組的服務。當受害人表示有興趣,騙徒就會相約受害人去佐敦的餐廳作講解,期間會指示受害人到另外3間指定的財務公司進行借貸,並要求受害人將全數貸款金額交出以清還受害人部份欠款,並承諾會協助受害人制定一個能夠負擔的新還款方案,令受害人可以輕鬆還清債務。當受害人交出貸款比騙徒之後,騙徒指示受害人等候消息,騙徒之後就會去如黃鶴。
油尖警區總督察刑事林柏喬
經過警方深入調查,包括翻查大量的閉路電視,以及情報分析,警方迅速鎖定這個詐騙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的身份。這個詐騙團夥運作大約一年,而涉案的4間財務公司背後有緊密聯繫,亦即是俗語所講的「打龍通」,例如不同財務公司成員之間有親屬關是,財務公司雙互之間有大量資金流向以及電話聯絡。警方相信這4間財務公司為同一詐騙集團所操控並串謀進行詐騙。
而油尖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關智聰表示,警方一共接獲19個受害人的報案,總損失金額約港幣178萬元。警方於上星期五即2024年12月6日採取埋伏行動,在受害人將有關貸款交給騙徒的時候採取拘捕行動,再突擊搜查四間位於尖沙咀、油麻地及旺角的財務公司,檢取大量證物包括現金約港幣$49萬元、多部電腦、電話、數錢機、大量貸款申請表。警方亦同時進行財富調查,並成功凍結詐騙集團犯罪得益達港幣$160萬元。
被捕16名人士年齡介乎26歲至59歲,全部都是本地人,他們報稱為涉案4間的財務公司的董事、經理以及職員等。被捕人士以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被拘捕。
警方於4間財務公司檢取大量證物,包括現金約港幣$49萬元,多部電腦,電話,掃錢機、卡片、支票簿以及大量的貸款申請表等,搜查期間,警方亦成功起回部份受害人的貸款申請表。
警方相信「海門」行動已經成功瓦解一個活躍於西九龍區的詐騙集團。所有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後查,並將會在明年1月上旬到警署報到。